关于刘建平办理不动产证的调查情况

        刘建平于2024年9月11日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现就该不动产调查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孟玉宝于1998年6月25日办理了常国用(1998)字第07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面积84平方米,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孟玉宝并于2006年12月7日办理了NO:0002208号《房屋所在权证》,建筑面积为276平方米,房屋三层,坐落于常宁市泉峰办事处胜利居委会,孟玉宝将该栋房屋于2011年出售给刘建平,并办理了NO:07029911号《房屋所在权证》,建筑面积为276平方米。

现刘建平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原土地使用权利人孟玉宝无法现场面签。为保障刘建平的合法权益,为其公告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内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将为刘建平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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