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育巧于 2025年2月5日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经权籍调查核实,现就该不动产调查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谷育巧、包贻花于2007年2月8日办理了NO:常国用(2007)第01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面积90.06平方米,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谷育巧又于2009年4月30日办理了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0031734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510.87平方米,房屋共5层,坐落于常宁市培元办事处泉峰西路。
谷育巧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土地权利人共有人包贻花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现场面签。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要求,特公告相关事项。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内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在公告十五天后为谷育巧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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