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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暨规范性文件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确认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1 | 关于印发《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常自然资发 ﹝2022﹞78号 | CNDR-2022-13001 |
二、截止2023年6月1日未在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内,已超过5年有效期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暂行或试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已满2年的自行失效。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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