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常宁市目前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 号),此文件自202111日起实施,已近3年,需要及时调整公布。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通知》和常宁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宁市人民政府拟对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更新调整。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拟举行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107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常宁市自然资源局五楼

三、听证内容: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参加人员: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常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60名人员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39221800前凭居民身份有效证件(提交复印件),填写并提交《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申请表》。

通信地址:常宁市培元街道培元路(环城西路215号);联系人:郭毅;联系电话: 0734-7240089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偿相关政策,了解城区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常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申请表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95


附件:

常宁市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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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工作

单位




住址




申请参加听证会理由








 

备注:申请参加听证时,需提供居民身份有效证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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