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发布关于落实境外及湖北地区入衡人员防控措施的通知

随着国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骤增,疫情日趋严峻,近期境外及湖北地区入衡人员快速增长,为严防境外病例输入,做好该两类人员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入衡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没有症状的,进行核酸检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个别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经申请同意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中对入衡外国公民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向省外事办报备。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救助;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因单位工作需要入衡的人员,治疗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二、湖北地区入衡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或绿色健康码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有健康证明或绿色健康码的,如果是乘坐“点对点”专列和包车返岗的务工人员,纳入社区防控体系,不用居家隔离,否则实施单人单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协调小组
       2020年3月16日(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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