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常宁市财政局

2019,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

(一)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初步建立。目前全市已将各预算单位和部门预算收支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但在政府收支预算和政策和项目预算上,离“全方位”的要求还有差距,下步将抓紧落实,争取尽早实现。

(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本形成。坚持把绩效理念和价值贯穿于打造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自始至终,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加快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三)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全市已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底数已厘清,测绘、确权也已完成,现正在最后的颁证阶段。因此,下步将致力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全覆盖。

(四)制度化预算绩效管理体制逐步健全。2018年至今,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划分,强化了督导考核,还对绩效指标、标准体系、管理约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力地推进了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亮点

(一)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政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特出台了67号文件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政府年终考核,权重占3分。对于考核中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考核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在2019年进行重点关注。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启动追责机制。

(二)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2018年,我局绩效评价股协同各业务股室对全市15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进行自评,并及时审核各单位的自评报告,提出反馈意见。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精准。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编制预算一并上缴财政部门,以备审查。2018年绩效评价自评较差的单位,在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时相应扣减10%的项目资金和公用经费,扣减金额约110万元。与此同时,2019年预算专门安排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费50万元,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加强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2018年底,我局为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多次召开专题会商讨制定《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经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以及市审计局多次修订后,于2019年4月行文下发。该办法中,明确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追加、以及监管的始终,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管理。此外,我局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贫困村组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工作,印发了村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有力推动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力推手。2019年,按照“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取国土局、污水处理费、常宁市玫瑰博览园项目、水口山投资公司、移民局、柏坊镇、民政局、文体广电新局、三角塘镇、安监局、农机局、畜牧局等十二个重点项目,结合项目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效益指标,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见效,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五)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重要渠道。2019年,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成立了常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含茂同志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芳楠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财政局,财政局局长罗更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另外,我们将主动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这也更有助于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和智慧,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部门和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认识还不够彻底。二是第三方机构培育还不够强。三是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四是社会参与监督的热情还不够高。五是绩效评价的应用约束力还有待加强。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组织的联动作用,培育绩效文化,让绩效评价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能力。三是持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理财,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强化财政监督作用,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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