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宁市财政总决算公开

2024年常宁市财政总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

8、 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地区)

9、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12、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

13、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表(分地区)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6、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17、国有资本经营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

18、国有资本经营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表(分地区)

1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2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表

2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关于常宁市 2024 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5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 29 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芳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 2024 年全市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5 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 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围绕做好“财源建设、财税改革、财政管理、风险管控”四大攻坚工作,着力稳增长、优结构、防风险,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决议,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2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65%,较上年下降1.35% 。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7835万元,较上年增长7.13%;上划中央收入完成 56107万元,较上年下降20.8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8768万元,较上年下降3%。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为79.54% ,较上年下降1.58个百分点,地方收入税占比为70.95% ,较上年增长0.06个百分点。

地方收入中,税收完成1265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96%,较上年增加8529万元,增长7.23% 。非税收入完成 518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02% ,较上年增加3365万元,增长6.95%。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9026万元,比上年增加 20341万元,增长3.4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86万元,国防支出3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796万元,教育支出1202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01万元,农林水支出997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81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2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3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8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6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103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3884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628万元,下降 5.04% ,主要是国债资金较上年减少43882万元,具体项目是:返还性收入802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341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0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2212万元,其他返还性收入2098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7732万元,较上年减少39824万元,下降10.55% 。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355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979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335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收入12349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66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966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234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67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55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98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8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95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953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11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1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33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13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7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1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657万元,较上年增加19196万元,增长81.82% 。增长领域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增加7576万元,城乡社区增加2307万元,节能环保增加5381万元,农林水增加1469万元,教育增加14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增加1386万元。

4. 收支平衡情况。

经上级财政部门决算批复,2024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的情况是:总收入68743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3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84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44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4万元,调入资金 46170万元;总支出682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9026万元,上解支出11319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21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5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结转下年支出)4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860万元,比上年减少48621万元,下降 56.22%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52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2539万元。

2.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3457万元,比上年减少63128万元,较上年下降 30.5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23万元,农林水支出244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333万元,其他支出 100095万元。

3.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经上级财政部门决算批复,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是:总收入 24810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86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5434万元,上年结余75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6300万元,调入资金11000万元。总支出2383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43457万元,上解支出1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700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979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18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8435万元,利息收入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5184万元,转移收入456万元,其他收入52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2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4849万元,转移支出69万元,其他支出320万元。

平衡情况:2024年收支两抵,当年收支结余18949万元,上年结余499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891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345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9万元。支出合计345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87万元,调出资金3170万元。

平衡情况:2024年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结转下年支出)1万元。

(五)2024 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55749万元,较上年增加67427万元,增幅35.8%。其中:一般债务69449万元(含外贷),专项债务186300万元。当年度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6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2124万元(含外贷),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700万元。当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34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9103 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4333万元。新增债券资金,财政部门已按照人大批准预算调整及规定用途用于当年支出。

(六)本级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2024年,对全市整体绩效评价对象6个,项目支出评价对象12个,财审联动评价对象1个,总评价金额22.08亿元(其中主要涉及教育、医疗、社保等群众百姓关注的民生项目合计资金17.28亿元)。总体上看,都较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发挥了既定政策作用,但也存在实施项目超预算管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次数据与年初向人大报告数据有出入,其原因是2024 年与上级结算尚未完成,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以此次向人大报告数为准。

二、2025 年 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8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49.32%,较上年同期减少11964万元,下降8.9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664万元 , 占年初预算的47.87%,较上年同期减少9224万元,下降9.93%;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84.29% ,较上年同期增长4.66个百分点。

地方收入中 ,税收收入完成64526万元 ,为年初预算的51.86% ,较上年同期减少1485万元,下降2.25% 。非税收入完成191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8.01% ,较上年减少7739万元,下降28.79% 。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例为77.13% ,较上年同期增长 6.06个百分点。

2.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6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67%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5万元,国防支出1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183万元,教育支出 525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4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05万元,农林水支出433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2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5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70万元。

(二)1—6月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1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39%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58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8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7726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6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83% 。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10万元,农林水支出15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73万元,其他支出30252万元。

(三)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33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1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186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20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1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52万元。

(四)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份,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1万元,支出5500万元。

(五)财政往来款情况

截至6月底,本级财政借出款累计余额为70359万元;向上级借款124152万元,其中:省财政49066万元,衡阳市财政75086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资金共计153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800万元。按省财政厅指定项目和市政府研究上报申请,初步确定资金安排计划是: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置1860万元;湘江流域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及固废处理2090万元;湖南森林提质增效1810万元;重点民生实事薄弱学校提质改造2203万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313万元;培元消防站建设1324万元;120应急能力建设200万元;城市断头路建设2000 万元。专项债券141300万元。初步确定资金安排计划是:常宁市城区供水提质及智慧水务建设工程19800万元,常宁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其他项目事项待分配,已安排计划上报省财政厅,待省财政厅审查后,政府将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相关要求和规定用途,加快落实到对应的项目中,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上,提请人大审议批准。

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推动零基预算改革。一是深化改革决心。常宁市委、市政府将零基预算改革作为头号改革任务,严格对标省、衡阳市关于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整肃财政纪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组建高规格工作专班,以“一盘棋”思维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向纵深突破。二是强化改革举措。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细化制定全流程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标准,构建起闭环式责任落实体系。同时,组织开展多轮零基预算改革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与实操指导,推动全市各部门树牢“零基思维”,形成思想同心、责任共担、行动同步的改革共识。三是落实改革任务。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科学测算2025年预算收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压减2.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1.84% ,实现收支结构更趋合理。通过“退、并、统、压”组合拳,累计压减项目支出3.28亿元、公用经费0.38亿元,腾出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需求。

(二)抓实抓细“强基固本”行动。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常宁市委、市政府将“强基固本”专项行动作为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头号工程”,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精准锚定改革方向。成立专项督导组,聚焦会计基础、资金监管、内控制度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市各部门开展全覆盖、全周期督导,发现问题 1532 项,确保责任传导“零盲区”。二是坚持制度先行。制定“1+4”立体化实施方案,建立“单位主体、岗位主责、领导主管”三级责任体系,将十一项财政基础业务检查细化到岗到人,以“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全面开展银行账户清理规范行动,同步组建9个专项核查组,对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全覆盖检查。下一步拟撤消382个帐户,涉及账户资金14038万元,拟清理缴入国库资金1949万元,缴入财政专户29万元,销户后并入单位同类型账户资金12060万元。并派出10个核查组,对财政局重点股室及23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开展“回头看”核查,已立行立改192项,推动会计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存在的困难

(一)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规执法和柔性执法水平,全面实施首违警告、轻微不罚、信息化监管等柔性执法制度,非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739万元,下降28.79%。二是新生产业创税不足,常宁两大千亿产业之一的纺织服装产业,1—6月仅入库465万元(含免抵调);重点创税项目玉兔钛业、金紫宇、瑞科美、宇蓝工贸等,多处投产试运营状态。三是重点税源不及预期。房地产、建筑两大传统税源行业持续低迷,暂无回暖预期。部分重点企业产能不足,处于半停产状态。如高诺及其子公司1—6月仅入库2680万元,同比减收8646万元(县本级减收3592万元);金翼及其子公司1—6月入库3559万元,同比减收2634万元(县本级减收1134万元)。四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堪忧,2025年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82640万元,目前仅完成25114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 ,要完成全年基金收入总量,形势非常严峻。

(二)财政工作面临巨大压力。2024年末,我市财政赤字达587679万元,其中:上级借款124152万元,指标结转结余463527万元。巨大的财政赤字严重影响财政运行和资金拨付,库款很难保障各部门的资金需求。近期我局国库股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各界、各部门颇有异议,甚至颇有怨言。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聚力产业培育,厚植固本培源。一是抢抓政策机遇,赋能产业升级。全力支持有色金属、纺织服装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规模与效益双提升,持续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稳步提高税收占GDP比重。二是精准落实政策,提升企业质效。强化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审核把关,及时排查处置涉税风险,推动企业释放发展活力、提升财税贡献度,同步提高园区亩均产出效益。三是创新协同治理,堵塞征管漏洞。深化“税务+N”精诚共治应用场景建设依托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税费征管“天眼”系统,对征管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监管,靶向破解征管难题,切实筑牢财税收入防线。

(二)强化制度落实,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坚决落实人大批复的年度预算方案,以“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为铁律,严禁在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新增支出项目、出台增支政策或启动建设工程,杜绝超越实际财力盲目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支出标准,让“过紧日子”成为常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精准高效。二是拓宽争资跑项路径。积极研判中央、省、衡阳市释放的各项政策利好,认真钻研国家投资方向及资金投放渠道,持续不断更新、丰富储备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激活国有“三资”潜能。全面梳理形成资产、资源、资金底数清单和2025年度盘活任务台账,加大乡镇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将资产盘活成效与预算安排、新增资产配置挂钩,确保国有“三资”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实强基固本,筑牢发展根基。一是实施靶向整治攻坚。聚焦财政管理风险点,排查风险隐患。同步建立“问题台账+ 整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针对不同问题制定“一户一策”整改方案,确保风险隐患逐项清零、整改落实闭环管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围绕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基础等关键领域,系统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推动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标准化。深入实施财会队伍专业化提升工程,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实务操作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三是构建长效监管体系。构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督查、整改“回头看”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网络,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严格纪律约束,严守财经底线。坚持严守红线与兜牢底线相统一,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开展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坚持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压降,坚决遏制新增隐债,确保债务如期“清仓见底”。全面兜牢“三保”底线,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加强监测,严防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

2024年税收返还802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1818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592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4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305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212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2098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4年一般性转移支付337732万元,比上年减少39824万元,下降10.55%。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103556万元, 比上年增加2897万元,增长2.88%;

2.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793万元, 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0.43%;

3. 结算补助9335万元, 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1.32%;

4.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12349万元, 比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0.46%;

5.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661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6.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5966万元, 比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2.15%;

7.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234万元, 比上年减少2503万元,下降32.35%;

8.固定数额补助19672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9.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555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0.51%;

10.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9831万元, 比上年增加3672万元,增长59.62%;

11. 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 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100%;

12.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80万元, 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7.05%;

13.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5955万元, 比上年增加459万元,增长1.80%;

14.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 比上年增加90万元,增长180%;

1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62万元, 比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20.7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9536万元, 比上年增加1496万元,增长3.93%;

17.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110万元, 比上年增加717万元,增长5.79%;

18.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1万元, 比上年减少82万元,下降44.81%;

19.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8336万元, 比上年减少40744万元,下降51.52%;

20.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136万元, 比上年增加6042万元,增长118.61%;

21.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95万元, 比上年增加1193万元,增长54.18%;

22.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36万元, 比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20.78%;

2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72万元, 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62.17%;

24.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1万元,比上年减少3739万元,下降69.11%。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42657元,比上年增加19196万元,增长81.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2516万元, 比上年增加1565万元,增长164.56%;

2.国防转移支付2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76%;

3.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66万元, 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5%;

4.教育转移支付2284万元, 比上年增加1466万元,增长179.22%;

5.科学技术转移支付782万元, 比上年减少1270万元,下降61.89%;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489万元, 比上年减少247万元,下降33.56%;

7.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390万元, 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0.41%;

8.卫生健康转移支付651万元, 比上年减少476万元,下降42.24%;

9.节能环保转移支付6055万元, 比上年增加5381万元,增长798.37%;

10.城乡社区转移支付6325万元, 比上年增加2307万元,增长57.42%;

11. 农林水转移支付16991万元, 比上年增加1469万元,增长9.46%;

12. 交通运输转移支付1589万元, 比上年增加961万元,增长153.03%;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转移支付1086万元, 比上年增加67万元,增长6.58%;

14. 商业服务业等转移支付1140万元, 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增长16.09%;

15. 金融转移支付1万元, 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

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转移支付280万元, 比上年增加7576万元;

17.住房保障转移支付0万元, 比上年减少1148万元,下降100%;

18. 粮油物资储备转移支付146万元, 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111.59%;

1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转移支付1608万元, 比上年增加1386万元,增长624.32%;

20. 其他支出38万元, 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 100%。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4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1871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9868万元(含外贷限额0),专项债务限额607331万元。截止202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77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608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01658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5574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44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6300万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7900万元,专项债券97300万元,再融资债券148000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2549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6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212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470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2496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16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433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6万元,比预算数1327.19万元减少40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比预算数452.47万元减少154.47万元;公务接待费628万元,比预算数874.72万元减少246.7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开支。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对全市整体绩效评价对象6个,项目支出评价对象12个,财审联动评价对象1个,总评价金额22.08亿元(其中主要涉及教育、医疗、社保等群众百姓关注的民生项目合计资金17.28亿元)。

总体上看,都较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发挥了既定政策作用,但也存在实施项目超预算管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选取几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公开:


2023年常宁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决策 (17 )

项目立项(5

)

立项依

据充分

2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 关政策(0.5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5分);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5分);

④项目是否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5分)。

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行业要求,属于财政支持范

2

立项程

序规范

3

资金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  求,用以反映和考核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 估、集体决策(1分)。

立项程序规范。

3

绩效目标(6 )

绩效目

标合理

3

资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

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1分);

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1.市财政局未设置整体绩效目标;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扣3分。

0

绩效指

标明确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资金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项目绩效指标(1分);

②项目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资金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市财政局绩效目标未分解、未量化,扣2分。

1

资金投入(6)

预算编

制科学

4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

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预算编制科学。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决策(17)

资金投

(6

)

资金分

配合理

2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

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足(1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

1、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扣1分;2、资金分配数量超标准,扣1分。

0

过程(23)

资金管

(14

)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预算支出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落实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得分=资金到位率*该项分值)

资金到位率

100%。

2

预算执行率

6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

或考核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得分=预算执行率*该项分值)

预算执行率

86.27%,扣0.82

分。

5.18

资金使

用合规

6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3分:每发现一起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扣1分,3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分上继续扣分)。

部分项目资金拨付无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

5

组织实(9

)

管理制

度健全

4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

业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支出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及业务管理制度(2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2分)。

管理制度健全。

4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 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过程 (23  )

组织实

(9

)

制度执

行有效

4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1分);

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 )否则,酌情扣分。

部分项目程序执

行不到位,扣0.5

分;部分项目资

料未及时归档且

不齐全,扣0.5

分。

3

信息公

1

用以反应项目信息是否按时公开,公开

内容是否完整。

评价要点:

是否按要求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项目使用资金的总体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未公开不得分,信息公开不完整按比例扣分。

信息已公示。

1

产出 (38  )

产出数

量(23

)

项目完成数量

23

用以反映和考核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评价要点:各乡镇具体实施的项目按当年度所申报的绩效目标表(年 度计划)全部完成,得满分;每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1个项目未完成,

扣0.5分。

22.5

产出质 (1 0 )

质量达 标率

5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效果。

评价要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质量达到该项目绩效目标(年度计划)的要求,得满分;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1个项目存在安  全隐患,扣1分。

4

管理质 量

5

用以反映和考核是否按要求对项目进行标识牌公示

评价要点:

对项目进行标识牌公示,得满分;出现1例未公示,扣1分,扣完为止。

1个未按要求竖

立公示牌,扣1

分。

4

产出时

(5

)

项目完

5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

评价要点:

每发现1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扣完为止。

1个项目未按时 完成,扣1分。

4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效益 (22 )

经济效

益(5 )

社会资 本投入

5

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情况

评价要点:

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得满分;未实现社会资本投入,不得分。

带动社会资本投

入。

5

社会效

益(5 )

社会效 益

5

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空缺”情况。

评价要点:

新增了当地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得满分;未新增,不得分。

新增社会公益事

业项目。

5

可持续

发展(5

)

可持续 发展

5

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否有明显提高。

评价要点:

社会公益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明显,得满分;提升一般,得3分;未提升,不得分。

公益机构服务能 力提升明显。

5

社会公

众或服

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7

)

社会公 众或服 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7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评价要点:

满意率90%(含)以上(7分)、80%(含)至90%(6分)、70%(含) 至80%(5分)、60%(含)至70%(4分)、50%(含)至60%(3分)、40%(含)至50%(2分)、30%(含)至40%(1分)、30%以下0分。

满意度为98.06%

7

100




86.68

评价等级

□优(90分以上,含90分)

口较差(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

良(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

□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

2021-2023年常宁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普通国省道养护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三级 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决策  (14分)

项目立项(4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

④项目立项是否与相关部门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存在重复。

每发现不符的按占现场评价资金比扣分。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0.5分;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计0.5分;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必要论证,计1分。


2

每发现不符的按占现场评价资金比扣分。

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专项资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专项资金是否有绩效目标;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每项计0.5分。

专项资金2021年未设置绩效目标,扣0.5分; 2022-2023年设置的绩效目标未体现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内容和预期产生的效果。扣1分

1.5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专项资金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每项计1分。

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扣1分;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资金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对应,扣0.5

1.5

资金投入(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⑧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自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每项计0.5分。每发现不符的按占现场评价资金比扣分。

预算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依据湖南省财政 厅下达的最大额度进行编制,并未制定实施细则,扣1分

1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自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每项计1分。


2

过程  (26分)

资金管理(16分)

资金到位率

4

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原预算标准拨付。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预算指标金额46,079,222.00元,落实到对应市县的资金24,131,005.59万元,考虑2023年大中修暂未启动影响,资金到位率为78.92%,扣4分

0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2021年-2023度内省交通厅落实到对应 市县的资金。

预算资金:2021-2023年度内省交通厅预算安排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

5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100%,得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 分,扣完为止。

资金执行率100%

5

比率计算公式: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2021年度内实际支出的省级专项资金。

指标名称

三级 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7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使用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每有一例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无该情况,计4分,每发现一例扣0.5分,本4分扣完为止。

未专账核算,扣1分;内部控制不规范,扣1分:项目支出未专款专用,没有按预算批复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扣1分;使用同一张发票重复列支,涉及发票张数23张、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挤占专项资金扣4分。

0

①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③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组织实施(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计2分

未制定相关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细则,扣2分

0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计2分,每有一例不符,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未按要求收取2022-2023年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的 履约担保金,金额2,746,754.62元,扣1分

3

绩效自评管理情况

2

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详细具体。

①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计1分;②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完整、内容详细具体,计1分

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具体,扣1分

1

建档率

2

是否按照资料清单提供了相关资料,项目合同书、支付凭证、验收资料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单位根据资料清单提供项目资料较完整,且项目资料归档情况较好,计2分,每有一例项目资料严重缺失(比如项目人员更换资料未移交,项目资料丢失情况 等),项目档案管理零散,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资料较为零散、丢失国省道日常养护资金的计划实施内容资料扣1分

1

产出  (30分)

数量指标(14分)

普通国省道大中修项目完成情况

7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反映目标任务值完成情况。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根据项目单位的具体年初计划,汇总统计现场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完工里程实际产出完成数量与项目计划产出数 量比率,实际产出完成数量达到或超过项目计划产出数量的,计7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S569路线完工宰98.57%、预防性养护里程完工率87.20%,按照投入的资金占比换算成总投完工率为98.10%,扣1.9分

5.1

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

7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反映目标任务值完成情况。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公路养护工程里程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实际产出完成数量达到或超过项目计划产出数量的,计7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完成

7

质量指标(6分)

质量达标率

6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①已完工建设项目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计2分;②两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计2分;③养护质望达标率,如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计2


6

时效指标(5分)

完成及时性

5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自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项目年度任务按期完成,计5分;每有一项未及时完成,扣0.5分。

2022年中修项目的开工时间是2023年2月,合同 约定工期为2个月,因雨季或其他原因影响2022年中修项目的完工时间为2023年7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扣0.5分,截止评价日该项目在财  评中,未在交验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投入使用, 0.5分

4

产出成本(5分)

成本节约率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为参考。

项目完工结算金额未超项目预算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项目概算金额),计5分,每有一例完工结算金额超项目预算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项目概算金额)情况,又无合理原因的,按占现场评价资金比扣分。


5

效益  (30分)

经济效益(5分)

投资拉动率

2

当年专项资金补助拉动地方配套资金额。用以反映财政投入拉动地方配套资金投入情况。

普通国省道省补助资金投资拉动率(省补资金除以地方配套部分),每有一项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则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扣0.5分

1.5

路面技术状况

2

路面技术状况(PQI)是否达标,反应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隐形降低车辆保养情况

日常养护的路面技术状况(PQI)优良率大于90%得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吸纳贫困群众参与度

1

项目的实施是否吸纳贫困群众参与公路养护工作,反映公路养护项目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情况。

积极吸收贫困群众参与公路日常养护,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每一项扣0.2分

没有吸收贫困群众参与大中修公路养护

0.8

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健全管养体制机制

5

项目实施是否有效提升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是否有效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5

畅洁舒美环境和路况

5

项目实施是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营造安全宜人,美丽绿色交通环境。

①交通建设项目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计3分:②公路绿化率良好,路域环境范围内无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计1分;③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计1分,否则,按占现场评价资金比扣分。


5

可持续效益(5分)

长效保障机制

5

反映项目运行保障措施建立及执行的有效性,以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影响。

①建立健全管养体制机制,构建保障更加有力的公路管 理养护支持系统: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有效保证今后实施中修项目5年内、大修项目10年内国省道路段交通畅通、安全、舒适。执行良好,计5分,每有一例长效保障机制未执行到位,扣0.2分。


5

满意度指标(10分)

受众满意度

10

通过对受惠司机、乘客、群众等群体进行满意度调查,反映受众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效果的满意度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的答案不同赋值计算得分,满意度超过95%,计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76.4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指标说明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项 目

决策  (16分)

项目立项 (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计0.5分:

②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计0.5分;

③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计 0.5分:

④项自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计0.5分:

2.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4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相关政策及审批文件是否有效,合同及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①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2分,否则,酌情扣:

政策及审批文件有效、合同及材料符合相关要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2分:

②政策及审批文件有效、合同及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2分:

4.00

绩效目标 (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

③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21年针对早稻集中育秧补贴中央资金180万元设置了绩效目标表,而且绩效目标未全面反映项目所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22年及23年无绩效目标表,扣1分。

1.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0.5分, 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年度工作任务有分解指标,但未按绩效管理要求设定效益指标,扣1分。

1.00

资金投入 (6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建有项目: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含有效文件、市委政府会议纪要和主要领导批示所明确的具体金额),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无预算超预算该项分数全扣。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建有动态管理的项目库、有明确标准,有充分的依据,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存在该早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未纳入市农业局部门年初预 算,扣1分。

1.00

资金分配规范性

1

①分配办法是否健全、规范、有效:②分配标准、因素选择是否全面、合理。

①分配办法健全、规范、有效,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1分:②分配标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1分。

分配办法是否健全、规范,因素选择是否全面、合理,用以考核反映和考核分配制度的规范性。

①早稻集中育秧分配办法健全、规范、有效,计0.5分:

②分配标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计0.5分。

1.00

2

项目资金实际分配是否符合办法要求,结果是否 公平、合理

实际分配符合办法要求,结果公平、合理,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际分配是否符合办法要求,结果是否公、合理,用以反映和考核分配办法的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分配符合办法要求,结果公平、合理,计2

2.00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指标说明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1

①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在公开渠道进行公示:②公示是否及时,公示期是否到达要求:③公示内容

准确:④公示内容完整。

①资金分配结果在公开渠道及时达到规定期限要求,进行公示,计0.5分:②公示内容准确、完 整,计0.5分。否则,酌情扣分。

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公示资料,据实确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项目资金范围额度和公示时效。

资金分配结果未在官网平台进行公示,计0分。


项 目

过程  (14分)

资金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且的资金。

经审批或下达资金指标文后,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项目,每年资金到位率达到95%以上计1分,总分3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程度。

21年资金到位率=292.13/292.13*100%=100%,计1分: 22年资金到位率=319.64/319.64*100%=100%,计1分; 23年资金到位率=0/476.53*100%=0,计0分

2.00

预算执行率

3

预算执行串=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根据计划,本年度实际拨付/使用资金。

每年资金安排在12月底之前使用完毕,计3分;全 年执行进度低于95%,不计分。

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情况,据实确定实际执行进度和预算执行调整情况。

2021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292.13万元已在2021年12月底之前使用完毕,执行进度100%,计1分;

2022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319.64万元、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476.53万元还未发放至育秧主体,计0分:

2023年中央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资金1270万元指标执 行率为0,计0分

1.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 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或单位集体决策: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⑥是否存在重复中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⑦现场核实的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与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内容和合同不符的情形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②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和单位集体决策,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不存在项目中报与合同和资金下达内容不符的,计1分,出现1例不符合,本指标的4分全扣。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况。

2021年存在补贴审核不严、发放标准不统一等酌情扣1.5分。

2.50

组织实施 (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①、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考核为项目的顺利开展的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根据主管单位和项目单位的制度建设和相关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及验收资料进行评价。

未针对该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扣0.5分。

1.50

制度执行有效性

2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

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存在项目实施资料缺失及不严谨,扣1分

1.00


产出数量

(18分)

早稻插种面积

6

早稻播种面积较每年成比例提高,计6分

每年较上年提高计2分,持平计1分,下降计0分, 总分6分。

考核2021年-2023年全市早稻播种面积情况

2021年全市早稻播种面积为25.04万亩,较上年增加,计2 :

2022年全市早稻插种面积为25.40万亩:较上年增加,计2 :

2023年全市早稻播种面积为25.12万亩,较上年下降,计0 分。

4.00

粮食总产量

6

常宁市粮食总产量较每年成比例提高,计6分

每年较上年提高计2分,持平计1分,下降计0分, 总分6分,

考核2021年-2023年全市粮食总产量情况

2021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6.76万吨以上,较上年增加,计2分:

202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6万元吨以上,较上年下降,计

0;

2023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6.8万元吨以上,较上年增加,计2分。

4.00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指标说明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产出 (40)


育秧主体数量

6

育秧主体数量较每年成比例提高,计6分

每年较上年提高计2分,持平计1分,下降计0分, 总分6分。

考核2021年-2023年全市扩大育秧主体情况

2021年,核查早稻集中育秧主体149户,较上年增加,计2:

2022年,核查早稻集中育秧主体264户,较上年增加,计2:

2023年,核查早稻集中育秧主体456户,.较上年增加, 计2分。

6.00

产出质量(6分)

集中育秧完成率

6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每年实际完成率满分为2分,累计6分,每年计分=2分*实际完成串,完成率在80%以下不计分。

考核2021年-2023年全市集中育秧完成率情

2021年,计划全市集中育秧大田面积15万亩以上,实际集 中育秧大田6.03万亩,完成率40.20%,计0分:

2022年,计划全市集中育秧大田面积20万亩以上,实际集 中育秧大田20.67亩,完成率100%,得2分:

2023年,计划全市集中育秧大田面积19万亩以上,实际集 中育秧大田19.11万亩,完成率100%,得2分;

4.00

产出时效(9分)

补贴安排时效

4.5

在对补助主体、补助标准、验收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后,直接将育秧补助资金安排到集中育秧主体,计4.5分

每年及时将补贴资金安排至集中育秧主体为1.5分,累计4.5分,未及时安排计0分。

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1年-2023年补贴发放至育秧主体工作。

2021年7月已将2021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至育秧主体,计1.5分:

2022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于2024年3月拨付至常宁市乡镇服务中心惠农补贴账上,截止现场评价日(2024年5月17日)还未通过一卡通系统拨付至各育秧主体账户中,计  0分:

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截止现场评价日(2024年5月17日)还未通过阳光审批系统拨付至各育秧主体账户中,计0分。

1.50

集中育秧面积核查时效性

4.5

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核查时间在早稻的播种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期间内,计4.5分

每年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核查时间在早稻的播种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期间内,计1.5分,累计4.5分,未在该期间内不得分

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1年-2023年集中育秧面积核查工作。

2021年,核查组核查早稻集中育秋面积时间为21年4月5 日至4月10日,计1.5分:

2022年,核查组核查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时间为21年4月11日至4月16日,计1.5分:

2023年,核查组核查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时间为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计1.5分::

4.50

产出成本(7分)

补助标准合规

7

计划标准为政策文件规定标准,实际标准以实际发放或实际确认的为准,计7分。

该项共3分,每出现1次超出预算成本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2021年-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助按文件相关标准发放。

2021年-2023年核查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均按大田面积60元/亩给予补助,未超标准发放,计7分。

7.00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6分)

集体经济收入

6

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每年成比例提高,计6分

每年较上年提高计2分,持平计1分,下降计0分。

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响情况,

2021年,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760万元,比上年增加 344万元,增长14%,计2分:

|2022年,全市39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4964万 元,比去年增加1722万元,增长53.12%,计2分:

2023年,全市399个村(涉农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

6209万元,比上年增加1425万元,增长29.78%,计2分。

6.00

社会效益 (4分)

引导新型主体育

2

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计2分:

成果显著计满分:成果较为显著计分50%;成果不显著得6分。

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响情况,

引导新型主体每年均增加,促进育插秧向专业化方向、市场化转变成果显著,计2分

2.00

专业化集中育秧 成效

2

专业化集中育秧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育插秧向专业化方向、市场化转变,计2

成果显著计满分:成果较为显著计分50%:成果不显著得4分。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响情况。

业化集中育秧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育插秧向专业化方向、市场化转变成果显著,计2分

2.00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指标说明

评价情况

评价得分


生态效益 (4分)

提升环境效益

4

现代育插秧技术的推广普及,有效的减少了农药 化肥的使用量,计4分

成果显著计满分;成果较为显著计分50%成果不显著得3分。

|项目实施对生态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响情况。

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大幅度降低,成果显著,计4分

4.00

可持续影

(6分)

农业机械化持续 提升

6

机耕率每年成比例提高,计6分

每年较上年提高、持平计2分,下降计1分,总分6分。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

2021年,全市水稻耕种面积75.9万亩,机耕74.9万亩,机 耕率达98.6%,提高计2分:

2022年,全市水稻耕种面积77.29万亩,机耕76.2万亩,耕率达98.58%,持平计2分:

2023年,全市水稻耕种面积77.6万亩,机耕74.5万亩,机 拼率达96.2%,下降计1分。

5.00

满意度 (10分)

社会公众

满意度

育秧主体满意度

10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育秧主体对政策的满意程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的计10分,每降低1%扣0.3分:80%以下的不计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根据发放45份问卷调查,统计育秧主体满意度为99.33%

10.00

合计

100





80.00

重大政策情况说明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常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开启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关键阶段。当前,省“三高四新”战略深入推进,常宁作为湖南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前沿阵地,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的区域优势更加凸显;衡阳确立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大力实施“一体两翼”战略,常宁作为衡阳工业的排头兵,产业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特别是这些年来,我们全力抓产业强实体,两大千亿产业加快壮大,集群集聚发展的“大兵团”优势日益雄厚,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强大的动能。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中,我们一定要珍惜机遇、牢记使命、乘势而上、奋发作为,始终保持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强力推进常宁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新征程。

“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认真落实省委“三高四新”、衡阳市委“一体两翼”战略,围绕“跻身全省经济十强”目标,继续坚持“产业主导、工业主打、统筹城乡、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民生保障健全、文化繁荣发展、生态安全持续,谱写新时代常宁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今后五年,我们要围绕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全力争当经济发展排头兵、产业高地领头雁、对外开放新前沿。主要奋斗目标是:

——建设更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强市。推进有色金属、纺织服装两大千亿产业链全面建成达效,建成国家级有色金属与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国一流的纺织全产业链基地。培育形成生物制药、新材料应用等新兴优势产业链。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油茶、茶叶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实现长足发展,农村三产融合走在全省前列。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红色旅游和生态康养旅游实现重大突破。高质量发展领跑衡阳,跻身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建设更具投资吸引力的开放高地。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全面畅通对外开放通道。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产业服务平台,全力打造省内一流、比肩沿海的营商环境。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湖南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对接和区域合作,引进重大战略投资者取得更大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市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

——建设更具发展活力的创新平台。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创新型城市。

——建设更具生态魅力的山水宜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湘江保护治理、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为重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重点环境问题有效整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建设更具生活品质的和谐常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民生工程,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建设更加高效有序的治理格局。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形成高效执行体系。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诚信常宁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宁。

第四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总决算表公开表格

2024年度总决算表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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