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衡阳市、常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书;研究拟订本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对本市城区的宜阳街道办事处、泉峰街道办事处、培元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3.承担城市市容、市政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4.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

5.承担城区园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责任;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异地绿化补偿费和绿地临时占用费的收取工作;负责组织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6.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的部分维护和全部管理责任。

7.承担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监督管理责任。

8.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9.负责城管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轮岗交流工作。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所辖机构领导班子的任免、报批工作及人员编制、人员调动等工作。

11.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本系统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负责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市本级城管资金计划编制。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

我局下设机构5个二级单位,其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内设4个股室,其中:办公室、法规股、城市管理股、财务股。

2、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渣土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541.62万元,上年比减少1185.44万元,减少13.5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018年支出总计7797.03 万元,上年比减少867.05万元,减少10.0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4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9.92万元,占 99.84 %,其他收入 11.7万元,占 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9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33万元,占36.88%,项目支出4921.7万元,占63.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29.92万元,与上年比减少   1196.21万元,减少13.71%。 20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85.3

3万元,与上年比减少875.88万元,减少10.1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77.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8.61%,与上年数比减少778.7万元,减少9.2%。减少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286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项目支出48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7.14万元(行政运行2638.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0.14万元,城管执法171.86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404.3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8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80.39万元,增加92.08%,增加原因是城区市政、园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6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4.42万元,占96.19%。公用经费109.22万元,占3.8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8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32.6万元,减少12.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9万元,决算数16.42万元,减少12.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3.6万,决算数3.44万元,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对“三公”经费逐年按较比例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8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上年决算数 32.6万元,减少12.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上年决算数29万元,本年决算数16.42万元,减少12.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决算数3.6万,本年决算数3.44万元,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对“三公”经费逐年按较比例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6.42万元,占82.67%。公务接待235批次168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3.44元保有量1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2.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支出108.19万元, 108.19 万元政府性基金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779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33万元,项目支出4921.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3795.5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1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减少163.33万元,减少原因是按财政要求逐年减少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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