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调查研究。

(二)承担城市市容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等设置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出让工作;负责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性堆放物料、占道宣传促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负责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负责占用城市道路和挖掘的审批;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内施工场所的渣土监管。

(三)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对市区施工场所的渣土管理;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区垃圾场及其填埋管理;负责城区水上环卫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消纳许可。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责任,拟订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论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绿化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树木的砍伐、移植及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镇义务植树;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

(六)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维护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参与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七)承担在城区规划区域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具体包括: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大型户外广告(依附墙面、屋顶、桥梁、边坡、围挡等设置和立柱的形式设置)及路面牌、指示牌、导视牌违法违规设置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汽车停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城市用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城市燃气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安全、质量、监理、节能、竣工验收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1)负责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销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2)负责房产管理方面涉及房地产经纪、估价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3)履行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炮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市容管理股、园林绿化股、政策法规股、考核督查股、财务审计股。7个直属二级单位、分别是园林绿化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渣土管理办公室、宜阳环境卫生管理所、泉峰环境卫生管理所、培元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决算和所属5个二级单位(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常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常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常宁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在内的汇总决算。由于机构改革,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2019年5月人员、编制、职能、经费整体划转至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故只包含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4个月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6377.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64万元,减少15.43%,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减少。2019年支出总计6449.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47.09万元,减少17.2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7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4.58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4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4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55万元,占49.42%;项目支出3262.39万元,占50.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74.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55.34万元,减少15.34%,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减少。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448.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36.99万元,减少17.1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4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8.8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4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531.6万元,占8.24%;城乡社区支出5804.84万元,占90.02;住房保障支出111.89,占1.74%:其他支出1.6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43.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49.94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68.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一个单位的支出。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

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预算科目调整。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52.7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一个单位的支出。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6.57万元、津贴补贴8.01万元、奖金118.84万元、绩效工资23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8.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5.8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0.52万元、住房公积金114.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57.44万元、生活补助5.05万元、奖励金0.18万元;公用经费2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主要包括办公费5.69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咨询费3.28万元、差旅费1.48万元、租赁费0.4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7.56万元、其他交通费0.2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7.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2.75万元,减少7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5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1.54万元,减少44.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占65.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34.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538人次,主要是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是燃油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车改革,上交公务车,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有财政资金支出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是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家庭和个人补助及机关正常运转;二是项目支出:对园林的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配套绿化设施工程维护,支出金额475万元,市政的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市政工程设施维护和监管,支出金额1206.95万元,环境卫生的清扫清运,垃圾无害处理和督查,支出金额908.48万元,城市管理和整治,支出金额68万元。目的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创建文明城市。

严格按照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要求,遵循预算资金从严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资金合理支出,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安排,2018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工作任务完成100%,园林的绿化管理,市政的市容、市貌,美化、亮化,环卫的清扫清运,垃圾无害处理,渣土撒漏、扬尘的监管,城市管理的整治,违规违章建设的控制,经济效益是提升城市品位,社会效益是提升城市环境,生态效益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可持续影响是有利于城市管理大提质目标实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是有利于调动服务对象参与城市管社会效益理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城管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社会反映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2.64万元,降低75.67%。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43万元,用于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参加省内审协会组织的内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公开表格.XLS

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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