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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县市区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拟订并统筹促进市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三峡库区及省、市内大型电站库区的有关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3、负责能源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核报能源投资项目。提出省或市财政性能源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建议意见。
14、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5、对口联系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牵头承担市国防运动委员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1个,其中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社会发展股(第三产业办公室),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招投标监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经济贸易和财政金融股),农村经济股,工业和基础产业股(能源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两型社会建设股),收费管理股,价格调控管理股,商品价格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6人,在职人数105人,其中:在岗人数105人;离退休人数4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除本级外,有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常宁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办公室,均为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47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5.1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1.7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新增职能,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47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4.75万元,占8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2万元,占10.99%;卫生健康支出51.32万元,占3.48%;住房保障支出76.99万元,占5.22%。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1.7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475.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165.1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8.99%;其中,人员经费97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4.90%;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0.00万元、招标办工作经费10.00万元、价格认证听证5.00万元、粮油管理30万元、电力执法与培训费15万元、财经委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人防事务管理与维护40万元、应急物质储备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7.47万元,上升332%。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每年递减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31.7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2387平方米,使用价值为0万元(产权已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局)。车辆占用总数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其他固定资产为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等,合计价值为125万元。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3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6个,涉及金额342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00万元, 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3年整体支出147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18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310万元,其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0.00万元、招标办工作经费10.00万元、价格认证听证5.00万元、粮油管理30万元、电力执法与培训费15万元、财经委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人防事务管理与维护40万元、应急物质储备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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