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   常编发[2004]5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的准入和管理;负责参与编织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受理、审核、批准;负责城区公共汽车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改造、维护等协调工作;负责对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企业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负责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和监督,依法查处城区非法营运行为。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全处现有干部职工41人。内设7个股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1173.93万元。比上年减少32.1%。总支出1262.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49%。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117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93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1262.64万元,财政拨款1173.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97%,年初结转88.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73.93万元,比上年减少32.10%,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262.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49%,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62.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4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2.64万元的92.9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1262.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1.53万元增加348.4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0.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1.53万元减少35.98%;项目支出决算数993.69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免费公交车运行经费。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68.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3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67.55万元,占基本支出268.95万元的62.30%,日常公用经费1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7%。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9.3万元,比年初预算11.4万元减少18.42%,比上年15万元减少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万元,比年初预算5.14万元减少39.88%,比上年9万元减少65.67%;公务接待费支出6.21万元,比年初预算6.26万元减少0.89%,比上年6万元增加3.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处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98批次,782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95万元,比去年236.75万元增加13.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我处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市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处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16年常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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