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并实施工程建设质量规划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咨询;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2)协助建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组织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及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或行政处罚,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负责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申报;负责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工作;协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工程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等企业资质的申报评审工作。

5)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掌握和发布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建设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及处理。

6)组织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监督、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和建设工程新材料的质量鉴定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7)负责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协助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

8)依授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9)依授权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的备案、租赁、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及安装验收、运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和维保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股、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股、建设工程设备股。

2)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6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0万元,减少8.1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3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93%。占本年总收入83.69%。事业收入2.38万元,比上年减少78.36%。占本年总收入0.44%。其他收入85.29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5.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6.98%。项目支出185.2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3.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4.9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万元,减少21.8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27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34.22万元,占96.52%。住房保障支出15.63万元,占3.47%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0.6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4%。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1.21万元,比上年增加5.34%。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6万元,比上年减少14.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比上年减少96.23%。其他资本性支出11.34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74.2万元,比上年减少57.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2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0.64万元,比上年减少76.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4.92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2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6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2万元,占5.76%。公务接待5批次3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3.47元保有量2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3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9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6万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项目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4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2018年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3.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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