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规划,承担市交通运输和旅游枢纽规划和管理。

2)彻执行交通运输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旅游、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和旅游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4)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和安全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负责和指导全市旅游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10)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衡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监管衡阳市各旅行社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服务网点。

1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会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道路运输和港航管理股、路政管理股、旅游行业管理股、旅游市场开发股,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2)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322.71万元,比去年减少33.56%。总支出1320.9万元,比去年减少36.55%。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32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3.32%,其他收入88.3万元,占总收入的6.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320.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991.26万元,占总支出的75.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76万元,占总支出的16.33%,住房保障支出26.78万元,占总支出的2.02%,其他支出87.1万元,占总支出的6.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3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比上年度减少664.75万元,减少35%;财政拨款支出123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比上年度减少661.46万元,减少53.61%。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22%,项目支出466.13万元,占总支出的37.78%。比上年度减少35%,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交通运输支出991.26万元,占总支出的80.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7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9%,住房保障支出26.78万元,占总支出的2.1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233.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3.91万元,增加17.51%。其中基本支出767.67万元,比年初增加15.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的工会经费支出中老年体协活动的增加;项目支出466.13万元,比年初增加了168.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交通安全监管经费的增加和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中的交通项目建设经费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767.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2%。

1、人员经费61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其中基本工资474.93万元,奖金86.25万元,医疗保险5.07万元,其他保障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3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其中办公费25.14万元,印刷费7.1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4.06万元,差旅费2.48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会议费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劳务费4.96万元,工会经费36.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基本支出构成及占比,具体分析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2万元,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1.63万元,比上年减少76.68%。比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与标准按政策要求都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47批次33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0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年来,财政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有序推进。按照常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常宁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常财绩〔2017〕81号)。2018年整体支出1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39万元,项目支出522.5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小项目2个(单个项目未达50万元),涉及项目支出222.02万元,其中:安全、春运及交通战备项目经费151.77万元,精准扶贫及两学一做经费70.2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基本支出严格控制在财政预算指标范围内,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工资福利及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年资金运行畅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项目支出严格按上面政策指示精神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建设小项目资金由市领导核批把关,由各乡镇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发放,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做到发放对象精准、拨付及时、不截留、不挪用一分钱。建立健全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资金审批、审核手续、做到“一分钱”用在“一份事”,采用科学、合理的内部资金管理办法。

(二) 预算绩效目标

严格执行2018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单位绩效运行资金畅通,各专项资金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监管,优化交通运输和旅游服务,创塑交通旅游新形象。

1、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低碳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努力构建快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监管农村公路所完成年初计划的通自然村80.578公里,窄路加宽65.412公里,扶贫通畅工程44.8公里,窄路加宽36.088公里;安防工程项目7个,63.161 km;危桥改造项目7座。

3、通过举办各种节会,大大提升常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城市公交客运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低碳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实现城区主要道路公交线路全覆盖,百姓出行日益便捷。

5、切实加强对交通行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快速有效推进交通旅游行业扶贫工作。

6、大力推进海事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六不发航“制度,确保渡运安全。

7、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矩、依法办事,打造了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 预算绩效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及时、准确地完成了预算编制,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较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违规事件,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整体评价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3.43万元,增加388%。主要原因是:一是将临时人员工资从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放到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科目;二是按老年体协要求,增加了老年体协工会经费;三是按精准扶贫要求,增加了扶贫租车费用;四是机关大楼陈年老旧,增加了维修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