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  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7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工作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规划,承担市交通运输和旅游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旅游、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和旅游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和安全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负责和指导全市旅游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衡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监管衡阳市各旅行社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服务网点。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内设处室  9  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会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道路运输和港航管理股路政管理股、旅游行业管理股、旅游市场开发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公共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市地方海事处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局、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618.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8.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618.86 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  618.86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18.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18.86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我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8.3万元,下降42%。原因是因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标准发生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5万元,降低  43.9   %。其中,公务接待费8.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同城不接待,费用不超标,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1“三公”经费预算表

交通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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