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行政执法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3)负责全市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运输治理工作。

4)负责受理、查处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行政执法有关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5)负责交通运输和旅游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6)承办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我队内设机构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违章处理室、超限超载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机动中队。

2)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只有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19.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万元,减少1.0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0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3.9万元,比上年减少0.14%。占本年总收入99.86%。其他收入1.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5%。占本年总收入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9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9.36%。项目支出412.7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0.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6.0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万元,减少1.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1.3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975.08万元,占96.29%。住房保障支出37.53万元,占3.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02.97万元,比上年增加28.96%。项目支出409.6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6万元,比上年减少36.49%。商品和服务支出203.7万元,比上年增加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比上年增加250%。其他资本性支出16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97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6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99万元,占16.8%。公务接待104批次83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24.71元保有量8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18年度,我队支出合计10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97万元,项目支出409.64万元。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65.44万元,用于全队人员工资发放;商品服务支出30.61万元,用于大队日常水电支出、邮电费、办公费、办公用房租赁、各项执法宣传印刷广告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92万元,用于维修办公用房、购置办公傢俱及执法装备等。

项目支出:人员经费34.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3.8万元,用于治超项目日常水电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治超宣传广告费,治超设备更换、维护费、治超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9.77万元,用于购置治超执法装备及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部门和项目进行剖析, 绩效就是评价收入产出比,按照企业的说法就是把一分钱发挥到最大用处,通过评价 ,剔除无绩效的项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性认真学习并掌握。

、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职能和年初预算编制的绩效考核目标予以绩效评价。

、分析评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校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8年,大队在省、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完成非税收入万元,超额完成财政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全市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减少,道路运输市场平安有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春运工作经费20万元:为确保我市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从春运开始到结束集中所有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深入全市公路路口、高速路口、城区主要路段、车站开展春运执法检查工作及值班值守,对全市所有的客运企业、客运驾驶员、客运站场及客运班线车辆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查处异地车辆擅自揽客及打击非法营运。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一起大范围的旅客滞留事件,圆满完成了“春运”工作,被常宁市政府评为2018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

2、治超工作经费409.64万元:

为确保完成年初省市治超办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立体治超工作方针。制定并执行治超新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治超新政策,非法超载运输始终做到“一超四究”“一单四制”“逢超必卸”的严管态势,始终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专效治理”的原则,切实做到“逢车必拦、逢车必检、逢超必卸、顶额处罚”。2018年我市治超工作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违规违纪现象,超限超载率严格控制在1.5%以下,得到省市治超领导小组充分肯定,被评为衡阳市治超工作目标考核第一名。

3、大队始终把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安全执法检查贯穿全年工作,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大队连续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大一严”和“隐患清零”、“安全生产月”、“两客一危”运输车辆专项活动和安全执法行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活动执法小组,明确了责任,按照“谁检查,谁发现,谁处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全面履盖,零容忍,严执法”,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被主管局评为2018年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4、公路执法工作经费40万元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大队建立了日常公路路政执法机制,年初制定了全市公路巡查计划。一是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二是开展公路两侧违法棚屋和非公路标志牌专项执法行动及重大节假日保安全,保畅通行动,一年来,全市公路安全畅通,未发生一起破坏公路和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未发生一起因公路影响长时间货物运输滞留和堵车事件,确保旅客和货物物资、农产品运输准时运到。

5、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经费40万元

大队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列入日常工作的重点,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二是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做到逢车必查,对本市内所有的客运班车、包车客运和旅游包车、过境客运车辆要进行检查,逢检必登,违法必究。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通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的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各类交通违法违规和非法营运车辆得到有效遏制,被主管局评为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6、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党建和扶贫工作

大队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素质,一是大队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每周五下午各股室组织自学,做到学习有笔记,会议有记录。二是邀请了市法制局专家举办了第一期法律法规培训班,从交通和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系统的培训,三是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和执法格考试,通过系列学习,执法人员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单位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治超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使用和维修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指纹考勤制度、食堂就餐规定和大队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全年学习制度,规定每月集中上党课,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廉洁自律、防腐杜渐的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不索拿卡要,不接受车主的请吃请喝和送礼,不徇私枉法,廉政勤政,统一规范和正确行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决权,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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