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泉峰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研究制订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环卫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2、编制辖区内环卫设施维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工作;
3、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及相关法律、卫生管理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所内设处室 2 个,所属事业单位 0 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和财务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1003.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03.61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1003.6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68.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4.36万元。项目支出50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003.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503.02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500.59万元,是指我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00.5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3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3.36万元,降低8.9 %。原因是:对各项日常开支费用的严格控制,降低开支标准。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降低82.8%。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支出计划进行了压缩。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