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规划、保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接收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

(三)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本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信号发放、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袭演习;负责本市防空警报设施拆除、报废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并适时组织训练。

(五)组织和管理本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负责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负责“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和“结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政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专项投资工程的计划和建设管理;负责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先进技术和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六)参与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承担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审批,审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情况。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和疏散安置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战时负责组织民众的疏散防护行动。

(八)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空防灾等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技能。

(九)依法征收人民防空有关规费,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5个,二级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人秘股、财务股、指通股、法制股、工程股。

二级机构是:信息保障中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因人防保密性原则,只公开三公经费。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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