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危旧房屋改造及保值增值。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预售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监管;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租赁等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指导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指导各类商品房屋合同网签备案。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六)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招投标、物业管理用房核定、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同编制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发展,参与名镇名村申报和管理;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劫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论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十)负责城市市政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调解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概)算、竣工结算的审查。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检验检测、预拌混凝土、园林绿化等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资质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周围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十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广场、雕塑、道路、桥梁、人行道、供水、供气、排水排污、路灯照明、弱电管网(沟)、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共交通设施、垃圾处理场(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负责临时占用挖掘、接驳、改动、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

(十五)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方案,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空袭方案的拟订,指导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的制定,指导疏散基地建设,加强疏散地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等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管理平台、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指挥高效。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十九)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利用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和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资金管理办公室)、安全和工程管理股(稽查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公用事业股)、村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勘察设计股、建设市场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墙改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人防指挥通信股(战备保障股)、组织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决算和所属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15128.27万元、支出总计1277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4921.2万元,增长48.21%,支出增加2576.01万元,增长25.2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原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合并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外将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市政处转并到我单位,因市政处是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的决算数在城市综合执法局中体现,没有单独做决算,所以造成2019年比2018的对比数据较大(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算公开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2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6.62万元,占7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41.65万元,占2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01万元,占19.4%;项目支出10295.89万元,占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86.62、财政拨款总计10986.6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1146.19万元,增长11.6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6.19万元,增长11.64%,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原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原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合并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另外将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市政处转并到我单位,因市政处是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的决算数在城市综合执法局中体现,没有单独做决算,所以造成2019年比2018的对比数据较大(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算公开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8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6.19万元,增长11.64%,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原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合并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外将原建制序列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下市政处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因市政处是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的决算数在城市综合执法局中体现,没有单独做决算(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算公开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06万元,占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1385.91万元,占10.84%;城乡社区支出7263.09万元,占56.8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949.43万元,占15.26%;其他支出1790.28万元,占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2.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86.62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缩减开支,指出减少,二是因为人防2019年度10-12月养老保险是在2020年度进行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年中调整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5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原住建局2019年度12月份养老保险是在2020年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

年初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706.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另外将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市政处转并到我单位,因市政处是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预算数在城市综合执法局中体现,所以造成决算支出数较大。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预算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将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市政处转并到我单位,因市政处是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预算数在城市综合执法局中体现,所以造成决算支出数较大;三是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调整预算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债券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料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缩减开支,支出减少;二是原墙改办2019年度12月份养老保险是在2020年度进行缴纳。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料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支出减少。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本地财政根据情况进行配套。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租房租金收入纳入非税专户,再进行返还。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4.13万元,支出决算为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局在年初没有把公积金的指标足额下达,在2019年10月份之前我局在城乡社区支出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中支出一部分公用经费将公积金拨付到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2%;资本性支出2.97,占基本支出的0.1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13万元,减少8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余次、来宾120余人次,主要是城市双修及接待国、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等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践行忠诚,开拓创新,取得了新成就。

1)老旧小区改造起步迅速。联合办事处、发改、财政等部门,全面摸排城市居民小区现状,根据上级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共申报成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个,涉及楼栋57栋、户数1325户、面积14万多㎡,计划投资4.6亿元,其中:桃江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施工图设计,正在财评,其它6个老旧小区正在开展可研、规划等前期工作。

2)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一是加快实施危改工程。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四类对象C、D级危房1986户,现已全部开工,竣工1906户,开工率100%,竣工率96%,目前正在组织现场验收,补助资金将在12月发放到位。二是逐户鉴定挂牌公示。逐户对全市四类对象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鉴定为A、B级房屋的24908户均已挂牌标识。三是全面大排查大整改和“回头看”。督促各乡镇扎实开展2013年以来已改造危房的质量安全情况自查自纠,我局组建工作组抽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排查整改情况,发现的4起房屋漏水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

3)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抓道路通畅。补修城区破损路面1.21万㎡、路沿石及人行道板砖3.12万㎡,完成西门桥维修加固,实施次干道及小区道路改造9条,其中:家馨花园小区东向道路、青阳南路消防队旁居民支路、东湖路、学墙居委会自来水公司路口改造已完成;龙家湾道路及排水改造、宜阳工业走廊3条支路(常兴路、富园路、兴园路)建设已进入扫尾;劳动南路改造完成管道、路基等,预计年底通车。二抓公共配套。谷家洲小游园防洪堤、南一环地段、公厕及垃圾收集站、湘山寺基础设施项目均已竣工投用。宜水湾广场项目完成护坡、平台、管线、绿化等建设。城市公共立体停车场项目完成设计、原建筑拆除、场地平整、采购等前期工作。三抓路灯亮化。落实路灯夜间巡查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全年亮灯率达到95%。安装及维修泉峰东路、廉租房、城北社区、白果巷、魏家湾和草桥街等路段路灯。累计维护更换电缆线3300米、LED灯泡970盏、交流接触器160个、经纬定时钟80个、校正灯杆16杆。拆除隐患路灯杆15杆,灯具58个,查处私自搭电28处。四抓管道铺装。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平台建设,现已投入使用。供气方面:新建燃气管网18.7公里(主干管4.2公里、庭院管14.5公里)。新装居民用户 4200户、商业用户23家。工业、居民、商业用气量分别为1608.42万方、304.44万方、249.10万方,同比分别增加:17.40%、22.63%、20.54%。水口山—常宁天然气长输管网工程完成安评、稳评、规划、立项、水保、压矿、地勘、 土地预审、设计、招投标、防洪评估等。供水方面:铺设供水管网21.3公里(新建17.5公里、改造3.8公里),新增用户3825户,测出暗漏60处、维修漏点971处,更换维护市政消防栓20台、阀门井6座。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征地工作完成80%以上,水处理厂场区平整、进出厂道路、取水泵房输水管线道路、取水口场地平整、围墙及门卫室等附属设施已基本建成。提水工程道路设施项目完成可研、立项、选址、用地预审等,正在招投标。排水方面:加大城区的窨井盖等排水设施及易涝点安全巡查力度。累计清理雨水井6120座次,更换雨水井180座、检查井68座,砌补修雨水井、检查井85座。维修抢险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排污(水)设施13处,累计安装污水管约4公里。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及夏联渠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完成可研、测绘,正在立项,其中:夏联小区排水口和封闭式围栏已改造完成;夏联渠上游分流工程已于11月中旬开工,按照EPC模式正在加紧推进;夏联渠草桥渠清淤项目正在招标;沿渠截污管项目完成设计采购。西一环西二环排水维护和改造项目完成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督促水口山投加快宜水潭水两岸排污口改造,新改造排污口1处,正在实施潭水4个排污口改造,建设配套排污管350米。

4)行业监管能力稳步提升。1、建筑业。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初审申报施工企业资质,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受理申报劳务公司资质1家、劳务资质增项3家、总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1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3家。现有施工企业30家,其中:房建二级6家、房建三级6家、市政三级4家、电力三级2家、水利三级2家、混凝土企业9家、劳务公司1家。二是严把报建审批关。按照“放管服”要求,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已集中进驻新成立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共发布材料预算价格六期、300份,执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2.1万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67个,施工图审查备案50个,纳入招标管理52个(其中:公开招标40个、邀请招标9个、招标代理公司比选3个)、总中标价约29.09亿元、总建筑面积13.24万㎡,应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双100%,施工合同备案53个、总造价31.08亿元、总建筑面积61.2万㎡,办理施工许可证46个、总造价27.62亿元、总建筑面积160.91万㎡。三是严把现场监管关。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52个,建筑面积162.2万㎡; 在建项目71个,面积184.7万㎡。今年开展了三次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并对预拌砼企业进行了延伸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钢管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并加强了对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隐患部位和环节监控力度,深入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每半年分析质量形势。四是严把建筑节能关。严格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保证节能设计达标率100%,但在中,因施工成本及工艺问题,绿建施工实际执行仍有差距。湘南纺织城产业基地采用装配式建筑正在建设施工。提请政府出台了《常宁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和《常宁市2018-2025年预拌砂浆布局规划》,规划布局预拌砂浆生产企业2家,其中:已确定由市海润建材有限公司在三角塘镇毛市村,按绿色建材规范要求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的预拌砂浆生产线,我市预拌砂浆管理走在全省各县市区前列。五是严把验收备案关。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34个、总建筑面积55.1万㎡,私人建房竣工备案70个、总建筑面积10.9万㎡,验收合格率达100%。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业务,受理项目5个,验收合格项目4个,继续整改项目1个。六是严把稽查执法关。加大建设执法力度,开展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打击违规“挂证”人员102人,督促整改“散改包”非法生产线1起,下达施工许可催办函16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12份、停工通知17份,联合人社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情况督查20余次;行政执法处罚项目15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已结案15起、处罚金额约65.46万元。

2.房产业。一是强化资质管理。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开发项目动态巡查机制。批准新成立开发公司12家、资质重新申报2家、暂定资质转正3家、暂定资质延期4家、资质换证2家,全市共有开发资质企业53家,其中三级资质6家,四级资质13家,暂定资质23家,失效资质11家。二是强化预售监管。新增开发项目13个,开发项目手册备案20份、发放“两书”约1.5万本。商品房预测绘、变更预测17宗、面积约60多万㎡。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15个、总建筑面积约91万㎡,其中住宅面积83万㎡、商业用房8万㎡、6900套,同比增长6.5 %。预售批准商品房入网签约率达100%,商品房网上签约5212套,其中住宅4685套、同比下降11.54%。住宅类库存去化周期6.06个月。三是强化市场稽查。采取网上跟进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跟进各开发项目。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执法检查10家,并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查处开发项目48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售楼部19家(包括小产权房)、开发项目29家,并按程序下达整改通知31份,整改到位10家。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行政处罚2家,共处罚28341元罚款,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违法建设21户。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全市共有中介机构30家,已办理登记备案的10家(其中评估机构1家);开发企业代理营销机构办理登记务案14家,对未备案登记、经营行为不规范的12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7家处于停业状态。四是强化物业管理指导。新备案注册物业服务企业4家,全市在册备案共37家(含水口山镇5家)、管理项目65个,物业服务范围超过550万㎡。加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监督完成7个项目前期物业公开招投标活动,指导办事处(社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4个。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年内召开物业联席会议6次,处理业主诉求36起,不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优化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使用,共归集3300万元、使用56.6万元,确保维修施工质量。五是强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依法阳光征收补偿,优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服务,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合同150余份,保障全市各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针对宜水风光带老南门桥单独1户房屋征收工作,已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被征收房屋价值估价报告,正在与被征收对象沟通。六是强化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共鉴定房屋40栋、办学场所26家,红旗胶厂棚户改造对周围房屋影响的鉴定9户,共回访白蚁重点区20多万㎡,及时治理回访发现的蚁害。

3.公用事业。一是城镇燃气行业:提请政府批准实施了《常宁市乡镇燃气发展规划》。完成乡镇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投标工作,准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规范乡镇燃气网点,对符合设置条件的网点予以审批,不符合的一律不予办理。现已按规范要求设立了网点7个,正在做安评的网点24个。持续开展城镇燃气行业综合整治,制定印发《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会同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瓶装燃气供应点人员无证经营现象。加强经营网点与钢瓶管理,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督促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要求落实超期钢瓶分批送检工作,液化石油气企业已新购钢瓶2500个。二是城区供水行业:对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规范化全面检查,督促落实定期水质信息公开,及时备案水质检测报告,并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开展二次供水检查2次,对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并整改到位。三是城市排水领域: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4个。强化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监管,城区处理污水总量1380万吨、COD削减量为1850吨,污水处理率达96 %,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能评,正在编制安评等。

5)人民防空事业积极有为。

一是人防工程建设有新突破。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人防结建工程和结建面积迅速增长。家馨花苑6000㎡人防工程工投用。中国油都9000㎡人防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将成为我市面积最大、标准最高、设施最完善的平战结合工程。南门湖华侨城6000㎡人防结建工程主体竣工,人防指挥所(15026工程)建设完成选址。二是通信警报设施有新保障。加强机动指挥通信车的管理维护,全面检查、维护、升级现有警报器及短波单边电台,及时移接搬迁电台接收天线,11.1当天警报正常鸣放,确保警报通信设备时时处于畅通良好状态,为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三是行政审批执法有新作为。严格人防行政审批把关,做实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许可、初审呈报、报建联审等工作,共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303万元。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全面调查全市开发项目位置、面积等信息,按照法定程序、时间节点向违建下达执法文书,保证人防义务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费减、免、缓违规现象的发生。

6)脱贫攻坚推进有力。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行业扶贫的同时,我们一是加大驻村扶贫力度。局系统精心选派工作队队长12人、队员4人,分别进驻全市6个乡镇14个村(含2个省级贫困村),保障驻村工作队生活、交通、通讯、乡镇补贴和办公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对驻点村尤其是荫田双龙、塔山板角等省级贫困村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助力完善村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努力解决扶贫“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局系统派出帮扶干部263人、结对贫困户474户,涉及全市7个乡镇30个村, 对所有帮扶的贫困户进行全面走访调查,从帮扶人走访、各项政策落实、各种表格填写、贫困户资料袋内资料整理等情况进行督查,,责令帮扶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以顺利通过省检查验收。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7)行业环保监管有力。一是强化污水垃圾治理。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强化城区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紧扣“项目建设年”,在道路新建或改造过程中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提升城市污水收集能力。督促水口山投加强泉峰公园水塘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后期管护。落实河长制,对潭水河宜潭、三角塘、罗桥、庙前各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总河长督办。二是强化建筑扬尘治理。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监管全市在建项目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扬尘治理“六个100%”工作标准,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动态监管,狠抓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预拌砼扬尘管控,推广雾化降尘设施。

8)安全风险防范有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围绕建筑施工、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狠抓供水规范化管理、二次供水水质管理、燃气专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立落实“一单四制”隐患挂牌制,扎实推进住建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市场风险。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办公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3万元,用于召开污水处理、城市建设等工作协调会议,人数30余人,内容为城乡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会、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会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会议等;开支培训费1.14万元,用于开展内部审计、勘察设计、人防、统计、建筑节能、党校学习等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内部审计学习,建筑节能与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统计等学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9.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一台正在国资办理办理手续),其他用车主要是因工作需要的下乡执法检查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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