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危旧房屋改造及保值增值。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预售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监管;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租赁等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指导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指导各类商品房屋合同网签备案。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六)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招投标、物业管理用房核定、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同编制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发展,参与名镇名村申报和管理;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劫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论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十)负责城市市政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调解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概)算、竣工结算的审查。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检验检测、预拌混凝土、园林绿化等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资质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周围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十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广场、雕塑、道路、桥梁、人行道、供水、供气、排水排污、路灯照明、弱电管网(沟)、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共交通设施、垃圾处理场(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负责临时占用挖掘、接驳、改动、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

(十五)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方案,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空袭方案的拟订,指导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的制定,指导疏散基地建设,加强疏散地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等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管理平台、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指挥高效。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十九)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利用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和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资金管理办公室)、安全和工程管理股(稽查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公用事业股)、村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勘察设计股、建设市场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墙改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人防指挥通信股(战备保障股)、组织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决算和所属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220.53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108.9万元,增长93.77%,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及专项债券资金);三是上年结转和结余金额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7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97.89万元,占99.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1.81万元,占0.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33万元,占9.05%;项目支出27777.88万元,占90.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59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05.72万元,增长84.08%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增加增加了上级资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向上级争取老旧小区改造及专项债券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9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47.37万元,增长154.34%,一是业务量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9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4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38万元,占1.75%;卫生健康(类)支出125.99万元,占0.46%;节能环保(类)支出2467.47万元,占8.94%;城乡社区(类)支出4450.66万元,占16.12%;住房保障(类)支出2536.81万元,占9.2%;其他支出17507.55万元,占63.43%;国防类支出遵循保密原则不予公开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4.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59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人防数据属于涉密资料,不予公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的主要原因:从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以及向上级增加了专项债券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6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支出调整到行政单位医疗(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5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加大,经费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本地财政根据情况进行配套。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租房租金收入纳入非税专户,再进行返还。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7.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上级棚户区改造及乡镇污水处理债券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9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说明:账面车辆共有3台,其中人防指挥通信车1台,待处理报废车辆2已在2021年进行报废处理(1998年两轮摩托车及2003年红旗牌小轿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47.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744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47.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6万元,增长183.26%。主要原因是:一是对人头经费进行了核定,年中追加了预算;二是业务量加大,增加了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9万元,用于召开污水处理、城市建设、统计等工作协调会议,人数总计150余人,内容为城乡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统计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44万元,用于开展内部审计、勘察设计、人防、统计、建筑节能、党校学习等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内部审计学习,建筑节能与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统计等学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人防指挥通信车1台,待处理报废车辆2已在2021年进行报废处理(1998年两轮摩托车及2003年红旗牌小轿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大力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城市功能、品质日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农村危房改造稳步实施。一是核查“四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成立5个排查工作组,与乡镇(办事处)、宜潭片区、弥泉林场协调联动;开展42662户“4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情况,对有意愿申请农村危房的农户做好政策宣传,并切实了解对象实际建房困难。二是扎实推进危改工程。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在此基础上,局党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全市各乡镇,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2020年全市危房改造384户,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顺利迎接省检、国检。三是积极开展“回头看”。根据《常宁市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常宁市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并组建12个工作组,对照治理重点,对2013年以来的10429户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全面大排查,突出“资金去向和审批流程”两条主线,追根溯源,直达终端,到户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公(廉)租房经营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公租房收租成效显著。通过上门做工作,提供缴费服务,大力清收清欠,执收公租房租金,1月份以来,共收缴租金226万余元,公租房收租效率明显提高。二是规范配租程序及公租房调配管理。住保中心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廉)租房共6处:公园村1栋、幸福苑2栋、泉峰苑36栋、培元小区16栋、工业走廊18栋、水口山山水苑1栋;其中公租房2545套、廉租房2278套、配套商铺201个;通过对公租房已经配租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发现部分租户没有入住,目前已按相关规定启动收回房屋程序;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住保中心调配股与局住保股顺利完成租赁补贴交接,租赁补贴工作开展正常。三是积极实施保障房物业维修。保障房1月份至今共申报开工24个项目,已完成下水道改造、防漏、梳堵、清淤、脱落等17个民生维修项目,还有7个项目正在施工推进中。

(二)城乡建设步伐持续加快。

1.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抓道路通畅。完成了城市道路硬化27791㎡,铺设沥青混泥土35224㎡,铺设污水、雨水管12892m,砌筑雨(污)水井991座,铺设交通标线6938m,铺设人行道板砖27211㎡,安装树围297个,修建停车位325㎡,建立公厕1栋,砌筑电讯井43座,安装消防栓14个,安装充电桩5套。对西门菜市场周边道路及群英西路等10条破损路面进行整改维修,修补城区沥青路面共计23108㎡,对宜水东路等7条道路修补麻石道板砖及景观条纹砖9422㎡,翻安麻石路沿石238m,抢修城区污水管及人行道塌陷6处,更换维修雨水井盖127座,更换维修检查井102座,维修城区桥梁除锈喷漆4座,安装检查井安全防垫网108座。

二是抓公共配套。对城区主要街道路灯设施进行检修,共更换LED灯泡2400个,交流接触器340个,更换电缆线2050m,挖电缆沟492m,更换配电箱14个,更换路灯变压器3个,消除路灯安全隐患23处,安装路灯214盏,确保了路灯常年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三是抓老旧小区改造。为了将全市老旧小区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人文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美丽宜居型小区。今年共争取上级配套资金12069万元,全面启动了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桃江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即将竣工,其余10个正在加紧施工,力争2021年春节前全面完工。

四是抓地下管网。完成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已验收投入使用。供气方面:新建燃气管网9.5公里(主干管0.6公里,庭院管8.9公里),新装居民用户2061户,商业用户17户,截至目前,工业、居民、商业用气量分别为940万方,277.5万方,149.5万方,同比分别增长2.9%、15.9%、6.3%。水口山—常宁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完成安评、稳评、规划、立项、水保、压矿、地勘、土地预审、设计、招投标、防洪。供水方面:新建改造供水管网5.14公里,投入资金827万元,测出暗漏81处、维修漏点1049处,更换市政消防栓13套、维护维修47套、更换维修阀门井5座。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取水泵房输水管线道路子工程现已完成投资1.44亿元,完成了取水口场地平整、围墙及门卫室建设,水处理厂场区土石方平整,进出场道路建设,取水泵房输水管线道路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排污(水)方面:新砌雨水井78座、检查井26座,加紧推进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及夏联渠排水防涝建设,两渠清淤工程已完成招标,正在进行截污管的设计。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项目(在东一环与仙岭路交叉口建设排渍泵站,沿东一环向北排入潭水)项目总投资约6900万元,已完成2000万左右的工程量。

2.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乡镇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兰江乡铁塘存量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含17个乡镇办事处)纳入湘江流域存量垃圾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范围,总投资1.31亿元,(其中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资金6659万元,兰江铁丝场垃圾填埋场整治建设资金6482万元)。拟新建庙前、板桥、胜桥、塔山、三角塘(2座)、大堡、水口山(2座)、罗桥、蓬塘、泉峰街道、培元街道等13座生活垃圾收转运站。拟提质改造烟洲、蓬塘、白沙、兰江、罗桥、荫田、洋泉7座原有垃圾转运站。兰江乡铁塘存量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现已完成可研、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商务招标审查,预计今年12月份开工。

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市2019-2020年拟建1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业主单位为市城乡投。采用epc+o的模式或PPP的模式建设,择优引进了湖南正源金山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承建今年的一期工程,共涉及8个乡镇:洋泉、烟洲、荫田、庙前、胜桥、官岭、大堡、塔山,建成后以存量资产包装PPP项目入库。预计总投资1.8亿元,总处理规模达6400 m3/d。2020年完成第二批7个乡镇:白沙、西岭、三角塘、罗桥、板桥、蓬塘、兰江,预计投资1.4亿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我市于8月21日与社会资本方(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推进有条不紊,目前,新建的7个乡镇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选址工作已全部完成,项目咨询公司已参与推进工作对接,确保在12月30日前完成ppp项目入库工作。

三是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庙前镇中田村已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将白沙上游村、白沙光荣村、西岭六图村、西岭五冲村、三角塘双湾村、三角塘玄塘村、罗桥石盘村、胜桥大茅坪村列入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600万元,用于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三)行业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1.建筑业。一是严把准入关。2020年新办理申报开发企业资质6家,已报送到衡阳市住建局受理的开发企业2家,办理申报暂定资质延期10家,办理申报暂定资质转正10家,办理申报资质换证6家,到目前为止,常宁市共有开发资质企业62家,其中三级资质6家,四级资质23家,暂定资质21家,失效资质12家(其中:暂定失效6家、四级失效6家)。二是严把审批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12个,施工图审查备案65个,从省工改审批系统平台受理了15个消防设计审查项目并出具了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对施工图审查完成的10个项目出具了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纳入招标管理42个(其中公开招标37个,邀请招标5个),总中标价约162598.1567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685966.1万平方米,建设工程应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均100%,施工合同备案21个、总造价约4.2亿元、总建筑面积26.75万㎡,对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个人建房进行了清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办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00余个,今年新增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8个,总建筑面积69.76亿㎡,总造价10.8亿元。三是严把现场关。持续推进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27个,建筑面积54.96万㎡;在建项目53个,面积168.6万㎡。已办理产权备案的塔吊99台,施工电梯63台;经检测合格正在使用的物料提升机22台。四是严把验收关。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36个,其中:个人备案103个(包含易地扶贫搬迁竣工备案70个)、开发项目备案33个,总建筑面积22万㎡。验收合格率达100%。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业务,共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48个,下达整改通知3份,行政处罚2例。五是严把节能关。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建设工地和施工现场,从设计节能标准到施工节能达标逐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节能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六是严把查处关。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过程中,先后发出书面整改通知81份,停工通知6份,联合人社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情况督查13次,受理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工资投诉3件,解决到位3件;行政执法处罚项目12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共处罚款181.9484万元。

2.房产业。一是强化预售监管。商品房预测绘、变更预测14宗、面积约35.8万㎡。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3栋、总建筑面积约104.3万㎡,预售合同备案6529户、备案面积119.8万㎡、备案金额43.05亿元,为全市协税护税达1.17亿元。商品房库存总量63.22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6.57月,其中住宅库存量49.68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7.32月,非住宅库存量13.54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4.78月,4月份我市网签系统已与衡阳市网签系统统一接轨,使用新系统入网签约的项目10个,为群众提供网签信息查询400多人次,商品房网上签约4260套,实现预售批准商品房入网签约率达100%。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不定时抽查全市各开发项目,对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网上跟进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整改跟进。扎实开展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小产权房、未办预售在预定、资金未监管、合同未备案等违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整改、关停等,共查处开发项目67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售楼部47家(包括小产权房),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分别对4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和4个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建设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60余万元。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全市共有中介机构29家,所有备案已到期的中介机构督促其进行年检,并按要求做好了更换备案工作。四是强化物业管理指导。全市已注册备案登记并正常运营的物业服务企业53家,(含水口山镇5家)、管理项目68个,物业服务范围超过550万㎡。加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监督指导紫郡府、中央城、江山里、大堡煤矿棚户区等7个项目开展前期物业公开招投标活动,指导办事处(社区)依法成立家馨花园、玉溪水岸、南门湖麓园、培元小区等7个业主委员会。认真排查物业管理小区的水泵房、电梯房、配电房等设施设备,督促物业企业做好自查自纠,保障业主日常生活需要。及时处理业主诉求,切实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优化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使用,共归集4243万元、使用56.5万元,确保维修施工质量。五是强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依法阳光征收补偿,优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服务,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合同300余份,保障全市各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3.公用事业。一是城镇燃气行业:对全市清查登记的燃气销售网点70余家,出动安全巡查160余人次,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网点22家,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及时处理施工影响管道燃气安全事故3起。二是城区供水行业:加大水厂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力度,机修人员实行每天巡查制,全年维护保养机电设备16台次。定期对清水池、滤池、沉淀池进行全面清洗,对5万吨水池加装了喷淋系统、对砂滤池外电磁轴承易损件进行了更换。水质检测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日检、月检和全分析工作,并将每日水质检测情况在市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每月将水质检测情况上传湖南省供水水质在线监控系统,水源地保护联合执法全天24小时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监管。三是城市排水领域:强化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监管,落实水量结算月考核制,我市城区处理污水总量719.12万吨、COD削减量为1003.2吨,污水处理率达96.3%,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按照BOT模式由常宁首创公司出资建设,现已完成可研评审,正在编制环评、能评、地勘、施工图设计等。

(四)人民防空事业推动有力。

一是加强人防宣传。联系新闻、宣传部门,做好经常性宣传报道。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用品、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板,普及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知识。二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人防结建工程和结建面积迅速增长。中国油都地下人防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结建面积9705.53平方,目前成为我市面积最大,建设标准最高,设备设施最完善的平战结合工程。南门湖华侨城6000㎡人防结建工程已主体竣工,正在加紧安装设备。三是加强建成人防工程维护与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有制度、有方案。现场检查人防工程维护情况,督促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巡查制度,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加强指挥通信建设。积极参加人防指挥通信学习和省市人防通信训练演练比武活动,提高业务能力。每月对全市警报设备和人防指挥通信车做到定时定人检查,及时维护管理,确保警报器和指挥通信车时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和战备状态。五是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严格把关人防行政审批,做好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许可、初审呈报、报建联审等工作,新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664.88万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省委巡视组交办整改事项为契机,全面清查十八大以来的建设项目,对欠缴欠建项目下达通知56份,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19万元,基本杜绝了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费减、免、缓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说明:因遵循人防保密性原则,2020年度所有数据及对比的2019年数据中未包含人防数据。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数据(未包含人防数据)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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