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第二部分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危旧房屋改造及保值增值。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预售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监管;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租赁等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指导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指导各类商品房屋合同网签备案。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招投标、物业管理用房核定、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7、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同编制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发展,参与名镇名村申报和管理;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
9、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劫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论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调解工作。
11、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概)算、竣工结算的审查。
12、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检验检测、预拌混凝土、园林绿化等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资质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周围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14、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广场、雕塑、道路、桥梁、人行道、供水、供气、排水排污、路灯照明、弱电管网(沟)、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共交通设施、垃圾处理场(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负责临时占用挖掘、接驳、改动、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资金管理办公室)、安全和工程管理股(稽查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公用事业股)、村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勘察设计股、建设市场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墙改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股。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04人,在职人数204人,其中:在岗人数204人;离退休人数8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27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2.4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97.6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人防人员及职能划转至发改局,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2752.4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6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或减少297.6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人防人员及职能划转至发改局,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752.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463.4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9.5%;其中,人员经费206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8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5 %;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5万元,园林处白蚁防治费80万元,乡村建设工匠培训10万元,危房改造工作经费39万元,施工图审服务经费100万元,墙改工作管理经费35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0万元,物业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41万元,降低9.99%。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原人防人员及职能划转至发改局,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0.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一,综合2023年度上级考察检查的实际情况,增加本年度的三公经费;其二,是本年度招待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的测算口径测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395.5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8213.45平方米,使用价值为1605.82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2辆,价值为34.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755.24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办公用品、办公用家具、电脑及耗材、宣传费、白蚁防治费、咨询服务费、施工图审查等,价值为27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9个,涉及金额480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4年整体支出27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43万元,项目支出2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28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经费5万元,园林处白蚁防治费项目经费80万元,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项目经费10万元,危房改造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9万元,施工图审服务经费项目经费100万元,墙改工作管理经费项目经费35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物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