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剧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策划,创作文艺作品。
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 4 个,所属事业单位 0 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 演出队,剧场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685.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5.87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685.87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项目支出355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85.87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30.87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55 .00 万元,是指我团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新歌剧院运转及设施设备维护经费,“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活动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4 万元,与2017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0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96 万元,降低 58 %。其中,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0 万元,主要是用于新歌剧院设施设备维护及其他服务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