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常宁市幼儿园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常宁市幼儿园属“衡阳市示范性幼儿园”,是常宁市教育局直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常宁市幼儿园为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现有泉峰园、学墙园、兰江园三个园所,实行“一总两分”集团化管理。
(一)职能职责
1、为3-6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的服务。
2、为学龄前儿童家长提供育儿知识的培训。
(二)机构设置
1.常宁市幼儿园系全额事业单位,常宁市财政局预算一级单位,市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
2.常宁市幼儿园内设机构包括园内设园长室、办公室、综治办、保教处、总务处5个职能部门。
3.2020年末我园在编教职工60人;退休教师8人;在园学生13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常宁市幼儿园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11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3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46.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53.65%,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118.3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我园今年初次进行预算公开,以往年度都是由教育局统一公开。
(二)支出预算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数1118.3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6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118.3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我园今年初次进行预算公开,以往年度都是由教育局统一公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18.3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数为518.3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1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600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1年整体支出11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38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拟举办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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