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物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文物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 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利用等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馆际交流与协作、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博物馆社团工作、开放和文物藏品的管理;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4、审核、申报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的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

5、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经费的使用。

7、依法保护和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播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文物管理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级预算单位。常宁市文物管理成立于2003年,由1989年成立的常宁县文物管理所升格而来。位于常宁市青阳中路111号,现有干部职工19人,副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文物保护股、博物馆股、文物执法中队,下设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

 

  二、2016年度常宁市文物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湖南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503.27万元。比上年增长52.81%。总支出511.33万元,比上年增长50.30%。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50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511.33.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511.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03.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511.33万元,比上年增加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11.33万元,比上年增加5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1.33元的11.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1..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1.33万元的88.3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511.33万元,比年初预算

69.04万元增加640.6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0.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9.04万元增加104.03%;项目支出决算数370.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70.47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省市级文物保护维修资金;培元塔陈列馆维护费;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常宁县农民协会旧址整体征收经费;2015年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立碑经费;常年性文物安全巡查经费;2014年10月-2016年12月调资补发工资;江洲遗址”保护;陈列馆经费;文物征集保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补助资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40.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5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4.73万元,占基本支出140.86元的的53.05%,日常公用经费6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95%。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8.36万元,比年初预算8.72万元减少4.12%,比上年增加15.84%,其中招待费实际支出6.69万元,比上年增加7.44%公,比年初预算减少0.45%,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67万元,比上年增加8.4%,比年初预算数2万元减少16.5%。本局2016年度在文物维修、保护项目方面接待有所增加。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批48次,362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3万元,比上年38.42万元增加72.12%。主要原因一是考古发掘民工陈列馆文物保护单位聘请人员的劳务费的增加二是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出差上级部门各项检查出差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服务支出239.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配合了省财政厅省文物局专项资金绩效检查。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和额度支出,做到支出进度和范围与项目计划一致。同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违规情况。通过方案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完成了项目整体维修,整治了文物本体环境,还原了文物本体历史面貌,完善了消防设施等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文物管理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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