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

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附件2-16)  



第二部分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

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文物保护具体办法。

2.审核、申报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全省、衡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及传统村落。

3.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发掘、宣传、研究、出境等业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报重点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及验收。

4.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迁移、拆除、古建筑维修设计及施工队伍资质;管理和监督全市文物勘测设计、施工、调查、勘探、考古发掘。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建设与管理;负责文物库房管理。

6.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案件提出文物方面专业性意见;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7.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负责市境内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文物执法中队

2人员情况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部门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在岗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3人,退休人员3人。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74.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7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8.04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制内人员退休1,辞职1人以致于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17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8.04 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内人数退休1辞职1人以致于预算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7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115.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6%;其中人员经费10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3%。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1、日常事务11万元;2、《常宁文物》出版7万元;3、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6万元;4、"两馆"运行经费14万元;5、文物保护21万元;6、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7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92万元,上升1.4%。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编制人数2019年新增加7人。

(二)"三公"预算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万元,降低0.6%。其中,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就餐陪同人数;其二无接待函不接待;其三同城不接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6.9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0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36.98万元。

2020年肖石月故居整体维修恢复原貌工程采购16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5个,涉及金额68.8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0年整体支出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万元,项目支出59万元,全部实行总体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9万元,涉及项目支出59万元。文物保护21万元,两馆运行经费14万元,常宁文物出版7万元,重点文物申报6万元,文物日常事物11万元。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7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日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社保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汇总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附件2-16)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2(系列表格)(1)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