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 在市“扫黃打非”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扫黃打非”相关工作。

(4)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全大队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秘、信访、综治、统计、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关事务、等工作。

2、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执法监督股(加挂“文化市场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受理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4、法规股。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并拟定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案件的审查、监督等工作

5、财务股。负责日常财务的审核管理,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单位资金正常运转;做好单位的收入、支出账目及账务处理,应付、应收账目及财务处理,总分类账等工作。

6、执法股。负责对全市演出、娱乐、歌厅、网吧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市以上批转上案件和重大案件的稽查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1.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5.69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6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43万元,占69.3%。项目支出153.92万元,占3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1.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69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6.25万元,占98.98%;住房保障(类)支出5.11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58万元,支出决算为50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级。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文化市场管理力度的加大。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9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按月支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9.26万元,减少96.6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个、接待人次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收入总计50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67万元,全年总支出501.35万元(基本支出347.43万元,项目支出153.92万元)。1、人员经费347.4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绩效考核奖金。日常开支用于办公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等支出;2、项目经费153.92万元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及执法,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对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公开表格

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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