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组织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规划制订和实施;落实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 研究分析国家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全市金融系统的信息和情况,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 联系协调驻常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协助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参与金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

    (四) 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地主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和民展;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的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

    (五)为拟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法人金融中介机构的合法合规发展;参与金融类国有公司的设置,为市政府参股或控股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及金融投资公司的股权管理及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管理提供服务。

    (六) 参与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参与制订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进入常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七) 为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制订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全市农业保险体系、商业性健康补充保险体系、公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完善,促进全市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

(八) 参与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协调,研究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并落实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全市企业多层次上市,协助证券监管部门做好我市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

    (九)参与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是常监测;参与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垡公司的设立申报提供服务,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或审批提出建议,并对其日常业务开展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引导。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国有投资公司改制、重组;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指导各类创新债务融资工具的运用等,拓宽融资渠道。

(十一)参与在常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和金融业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参与做好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参与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牵头对全市民间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参与地方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生态城市、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培育征信服务机构,完善征信服务市场,促进全市诚信社会建设。

(十三)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提出建议,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参与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为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提供服务。

(十四)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参与执行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参与建立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承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日常服务。

(十五)参与全市金融人才的培训、引进和队伍建设;参与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相关服务。

(十六)开展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处室 1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9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7.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7.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我办为完成金融秩序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4万元,增加38%。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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