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农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农村财务管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农经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经发展的意见以及农经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村级集体三资资产、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管及农民权益维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

3)、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村级财务工作,承担市村级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指导本市土地流转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民权益维护工作;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4)、负责本市经管队伍建设,指导24个乡镇经管站、局机关各股室等基层农经机构的建设管理;负责乡镇经管站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农业土地流转纠纷的管理;负责仲裁调处纠纷。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7个,包括: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审计股、农村财务股、农村审计服务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七个职能股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3人,在职人数28人,其中:在岗人数28人;离退休人数1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

     3、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全年总收入1092.33万元,比上年818.53万元增加273.8万元,增加率达25.06%,增加273.8万元收入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

    2)、全年总支出1092.33万元,比上年818.53万元增加273.8万元,增加率达25.06%,增加273.8万元支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入1092.33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09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92.3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00%。(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3.9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6.97万元,其他支出2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入1092.33万元,比上年818.53万元增加273.8万元,增加25.06%,增加支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全年总收入1092.33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09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全年总支出1092.33万元,比上年818.53万元增加25.06%,本年支出1092.3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00%。(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3.9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6.97万元,其他支出2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70.93万元,比上年818.53万元增加23.56%。支出增加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款为住房保障支出13.9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6.98万元,共计107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7万元,项目支出830.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40.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230.42万元、占基本支出240.77万元的95.7%,商品和服务支出7.91万元、占基本支出240.77万元的3.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万元;占基本支出240.77万元的1.01%。

    2)、项目支出830.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6万元,占项目支出830.16万元的4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85万元,占项目支出830.16万元的25.64%,其他基本性支出55.15万元,占项目支出830.16万元的6.64%,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补贴198.1万元,占项目支出830.16万元的23.86%,其他支出21.4万元,占项目支出830.16万元的2.5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2017年相比减少2.34万元,减少4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2017年相比减少2.34万元,减少41.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6批次507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0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万元,支出21.4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整体支出109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7万元,项目支出830.16万元,其他支出2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830.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85万元,其他基本性支出55.15万元,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补贴198.1万元,其他支出21.4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2.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因人员异动,比上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7.91万元,包括办公费2.34万元、印刷费0.92万元、手续费0.26万元,维修(护)费0.54万元、委托业务费0.53万元,工会经费3.32万元。

  2.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采购总额为47.02万元,其中仲裁庭改造22.62万元,办公室装空调1台 0.76万元,办公电脑、打印机2.26万元,办公楼监控设备一套0.66万元,会议室用电子显示屏一块0.23万元,光纤网络100M一条1.9万元,产权制度改革印刷资料费16.16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资料印制费2.4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