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机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农机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第二部分  常宁市农机事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公益性、事务性服务。

2、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就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技术问题开展相关评估论证,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参与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实施有关农机服务规范;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事务。

5、协助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负责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生产、普及和应用水平。

6、参与乡镇农机领域体系建设及行业业务培训指导,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负责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培训。

7、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8、指导乡镇农机事务性工作,联系农机行业相关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78人,在职人数78人,其中:在岗人数78人;离退休人数7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本单位本级预算和所属常宁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常宁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0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4.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0.00%,上级专款10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3.7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平公用经费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0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4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3.7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平公用经费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00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49.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4.56%;其中,人员经费75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5.44%;是指我单位为完成农机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农机推广与培训、农机抗旱救灾40万元,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7万元和农机事务管理4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87万元,比上年增加50.1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48.1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240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17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76.3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整体支出10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1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155万元,其中:农机推广与培训、农机抗旱救灾40万元,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7万元、农机事务管理4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2(系列表格)-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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