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四)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粮食、油料、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口系统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

(六)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四)拟定全市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环境与农业资源保护、检测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十六)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指导、协调农口系统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十八)负责全市茶叶产业的发展、管理和基地建设、设施配套工作。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会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市直农口各局、科级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市场信息股、综合调研股、科技教育股、新农村建设指导股、农业产业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蔬菜股、农村经济发展股、重点项目办公室、农业核算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学研究所、原种繁殖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粮油作物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经济作物工作站、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5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4.1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54.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58.99元,均为农林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104.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938.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6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44万元,上升    209.29%主要原因是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了扶贫结对帮扶资金12.9万元,提取工会经费21.2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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