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第二部分 常宁市农业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4、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油料、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口系统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
6、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14、拟定全市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环境与农业资源保护、检测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指导、协调农口系统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8、负责全市茶叶产业的发展、管理和基地建设、设施配套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0、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1、会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市直农口各局、科级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
2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5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338人,在职人数445人,其中:在岗人数445人;离退休人数15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本单位本级,所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业科学研究所、原种繁殖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纳入本级统一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43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7.1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6.8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18.2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2.69%。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6.3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上调,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4395.3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16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95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6.37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257.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142.3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7.3%;其中,人员经费405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7 %;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湖南省、衡阳市农产品博览会工作经费、农业日常管理事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与推广、城镇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农作物病虫防治与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地力保护、场所补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98万元,上升47.32%。原因是:新增2019年度公务交通补贴预算28.9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电脑、打印机等,价值为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24.4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1273.38平方米,使用价值为51.84万元。2018年处置1辆车辆,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因此年末车辆账面数为2辆,价值为37.75万元,实有车辆1辆。其他固定资产为134.8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整体支出439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56万元,项目支出134.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134.8万元,其中:农业日常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2.4万元,湖南省、衡阳市农产品博览会工作经费8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经费8万元,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项目经费30.4万元,城镇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经费8万元,农作物病虫防治与检疫经费14.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地力保护项目经费21.6万元,场所补贴2万元,农业执法监管专项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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