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市和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国民经济有关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
3、按照国家、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的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或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5、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长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6、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报告;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中小型水电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10、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拟定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水土保持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11、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 6 个,所属事业单位 18个,除水土保持站、广济水库管理所外其它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建设股、水政水资源河道股(水政监察队)、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乡镇水管站24个、水土保持站、洋泉水库、水松供水管理所、乡镇水利经费核算中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中心、梅埠桥水库管理所、野马水库管理所、鸭婆堰管理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防洪管理中心、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防汛抗旱服务队、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与河道服务中心)、西塘水库管理所、广济水库管理所、培元塔水轮泵水电站管理所、亲仁水轮泵水电站管理所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8363.5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71.25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10 万元,上级专款90万,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4392.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8364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887 万元, 项目支出4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881.25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494.25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477 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河长办专项经费387万元,“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费20万元,梅埠桥、亲仁电站、大江水库水费67万元,防讯抗旱费9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84 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8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5 万元,降低 1 %。其中,公务接待费 4.8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主要是用于。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