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承担我市乡村振兴事务工作。

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3、为用于发展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政府农业投资提供服务,承担全市乡村振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事务。

4、为全市乡村振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事务提供服务,承担全市乡村振兴事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乡村振兴有关合作项目实施、农田建设信息化等等具体工作。

5、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服务,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务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股、监督股、项目评审股、农田建设股、综合建设股、产业服务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5人,在职人数54人,其中:在岗人数54人;离退休人数1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本单位本级预算和所属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6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3.3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4.06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和调出人员,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653.3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53.3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4.06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和调出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653.3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53.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81.3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8%;其中,人员经费56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车补、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2 %;是指我单位为完成乡村振兴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人员编制未变动运行经费未增加未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0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1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标准与常识。;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政府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72万元,完成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和监管,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1年整体支出6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37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7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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