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评审,地震区划、震害预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是:

1、地震工作宣传

2、地震流动观测

3、地震信息传输网络建设等

4、农村地震社会服务工程

5、农居示范村、示范户建设

6、中小学校地震安全排查鉴定

7、抗震设防确认

8、地震地质灾害评估

9、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2个,分别是综合股、震害防御股,所属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情况。市编委核定我局全额事业编制数5名,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工资福利等费用相应增加,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9.6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0.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6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工资福利等费用相应增加,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6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0.94万元,占2.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69万元,占97.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2.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信息中心运行维护、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群测群防工作站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23.4%。原因是:本年度将车补放在工资福利支出中。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17万元,拟开展1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常宁市地震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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