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轻工业总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轻工生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维护行业竞争秩序。
2、指导轻工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联合以及企业的扭亏解困,减负增效和实施再就来工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轻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和实施行业规范,规章,技术标准,监督、检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4、组织协调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司内设处室 5 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行业指导股、财务股、信访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160.7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0.7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160.74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74 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60.74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122.74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8 万元,是指我司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72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 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4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2万元,降低 0.58%,其中:公务接待费 3.4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由于公务用车取消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