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承担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7、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8、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归口管理省级、衡阳市级财政下拨我市财政预算安全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0、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股。

2)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和所属常宁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煤炭服务中心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30.59万元、支出总计2230.59万元。与上年度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963.14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煤炭局并入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0万元,占本年收入5.2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1万元,占本年收入91.95%;

住房保障支出62.79万元,占本年收入2.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0万元,占本年支出5.2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1万元,占本年支出91.95%;

住房保障支出62.79万元,占本年支出2.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2230.5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230.5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963.14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煤炭局并入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30.5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0万元,占本年支出5.2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1万元,占本年支出91.95%;

住房保障支出62.79万元,占本年支出2.8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8.67%;

行政运行1081.2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72.9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0.1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656.43%;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3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00%;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5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00%;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2.5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00%;

住房公积金62.7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89.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基本支出114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5.01万元,公用经费89.02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81.61万元,占基本支出85.80%;      商品和服务支出89.02 万元,占基本支出7.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1万元,占基本支出0.93%;    住房公积金62.79万元,占基本支出5.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3.94万元,年初预算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4万元,年初预算13.8万元。减少9.86万元,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

“三公”经费总额3.9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万元。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71批次56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0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223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03万元,项目支出1086.5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8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及培训费项目经费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XX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98万元,降低42.94%。主要原因是:年末未及时拨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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