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常宁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园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衡阳市级下达和本级救灾抗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园区(宜阳工业园、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下同)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人事股(教育训练股)、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装备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决算和所属常宁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39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7万元,增长0.73%,主要是因为中央财政拨入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9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3.31万元,占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76万元,占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99万元,占42.03%;项目支出1968.06万元,占57.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8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7万元,增长0.88%,主要是因为因为中央财政拨入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未纳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7万元,增长0.88%,主要是因为中央财政拨入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3.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8.29万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5.36万元,占1.9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0万元,占2.9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13万元,占0.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82.52万元,占9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7.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9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6.04万元,支出决算为6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工退休。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宣传经费、森林防火扑救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9.06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发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财政代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68.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等年初预算不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等年初预算不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年初预算不足;省市安全生产先进乡镇奖金未纳入年初本级财政预算。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元消防站建设未纳入年初预算。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生森林火灾扑火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拨入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年初预算不足;省市安全生产先进乡镇奖金未纳入年初本级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9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99万元,增长4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迎接国家、省、衡阳市安全生产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9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99万元,增长4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迎接国家、省、衡阳市安全生产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决算数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9万元,占58.4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9个、来宾1308人次,主要是国家、省、衡阳市安全生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常宁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和二级机构安培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3万元,降低85.43%。主要原因是:年末未及时支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召开相关大型会议;开支培训费1.01万元,用于开展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加油站从业人员、烟花爆竹零售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数人,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工商贸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评价的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责任,规范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1、绩效自评规模
我单位自评项目7个,其中项目6个,整体绩效项目1个,预算总金额1968.06万元,评价工作以股室(中心)单位自评为主,由各项目负责人对负责的项目绩效工作进行督查、审核。经过会审后,将部门整体进行评价报告上报财政局。
2、绩效自评整体结论
2023年全年预算数为1968.0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68.06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自评得分为97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23年度收入总计339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3.30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11.76万元,占0.35%。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99万元,占42.03%。其中:人员经费139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1968.07万元,占57.97%。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设备购置、发生森林火灾扑救补助;非煤矿山、化工园区聘请专家咨询费;安委办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安培培训经费、安委办会议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废弃烟囱拆除费、农房保险费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支出9.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43%。
预算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严格按照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程序实施。
2、项目监管。部门定期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检查,严格监控、及时督促。
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规范开展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一是每月及时将购置的固定资产录入系统、登记造册,做到账实一致。二是扎实细致做好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固有资产月报和年报编制工作。
2、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现值)的比例为100%,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率100%。
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5.9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2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8.43%。
2.“公用经费”控制率。
本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55.2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1.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2.22%。
在职人员控制率
本单位2023年编制人数为131人,实际在职人员为131人,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在职人员没有超编。
履职效能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全市开展督导检查3890户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0家,排查隐患问题5480处,整治隐患问题5400处,整改中80处,通过市安委办共下发隐患督办、交办函47份,挂牌督办隐患21处,有力有效推动隐患闭环。
指标2;行政处罚72次,罚款49.30万元。
(2)效益指标方面:
重大隐患整治,彻底消除了原常宁大桥、原歌剧院、官岭七坪渡槽等3处重大事故隐患。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导入式”“起底式”排查6轮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1230家(处),发现安全问题隐患1575处,共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1处,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上传系统,实行闭环管理。围绕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全领域电气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化工园区等专项整治,铁腕抓好问题整改。非煤矿山行业,取缔非法采矿点1个,扣押拖车8台,挖机1台,并移交公安处理;闭库销号尾矿库1座;烟花爆竹行业,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户7家,查处烟花爆竹仓库4家,没收烟花鞭炮2000余件。组织各乡镇和部门全面进行巡堤、巡坝、巡库、巡塘、巡房、巡坡,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71处,存在安全隐患水库20座,对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全市范围的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督查,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签订到村,森林防灭火承诺书签到户,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完成15处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充价值200万元的乡村防汛救灾物资1200余件,全市410个村社全部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与管理“六个一”标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大义常宁APP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守护—常宁应急铸平安》安全生产电视专栏,共拍摄森林防火、打非治违、防汛抗旱等6期安全生产专栏;共制作宣传展板500余块、发放宣传折页1.8万余份(册),悬挂宣传横幅1000余条,电子屏同步循环播放宣传标语2000余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常识等方面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类人员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舆论氛围。修订完善各级各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矿山、化工、冶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组织开展全流程、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练促改、以练促进、以练备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灾种、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30场次。以练促防,以训促战,开展2023年森林防灭火、防汛应急救援等演练30场次,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防汛和自救互救意识,锻炼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与应急处置能力。
市安委办组织公安、相关乡镇、创意爆破公司等50余人,对8处烟囱实行爆破拆除,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高效有序的完成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
我局、消防救援大队到胜桥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办理情况验收,经联合验收组现场核实,胜桥镇7处新增消防拴完成竣工验收。
2023年11月11日下午,水口山镇境内出现强降雨,水口山镇三香村信息员余家辉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控区进行排查时,发现“有家宾馆”屋后坡体可能存在滑坡风险,立即报告三香村村委会和水口山镇政府,收到险情后,衡阳市应急局主要领导立即调度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会同局长张小军及技术单位专家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经分析研判认为,该滑坡风险点威胁临近的12户59人安全,工作组立即将受威胁人员全部转移到周边宾馆妥善安置,同时在现场拉好警戒线,立好警示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两卡,并对房门上锁,切断房屋内水源电源,安排专人值守。11月11日6时20分,“有家宾馆”屋后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屋后墙体、门窗、楼梯严重损坏。由于各级政府、部门措施得力,受威胁人员撤离转移及时,未出现人员伤亡情况。该成功处置案例受到国家应急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通报表扬。
履职效能分析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局从制度上严抓管理,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我局的“三公”经费支出。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专项工作支出范围,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进一步规范经费开支和资产管理。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们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程序规范,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构筑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2)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年中追加项目较多,部分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缓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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