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决算公开

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强、自理,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6、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为独立核算的参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我会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信访办、康复股、就业服务所、教育就业股、妇委会。

 

第二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616.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0%。总支出616.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与上年度差额说明:因残疾人护理补贴费用业务移交到民政局。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61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3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616.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16.38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1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61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07.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与上年度差额说明:因残疾人护理补贴费用业务移交到民政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607.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与上年度差额说明:因残疾人护理补贴费用业务移交到民政局。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59.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3.62万元,占基本支出159.67万元的95%,日常公用经费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90万元,比上年减少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比上年减少25%;公务接待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减少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无公务出国费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5万元,支出8.8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万元,比2015 年减少1.06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份公车改革,一般公务车运行费用减少,严格按照政府及财政文件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 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会对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单位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突出开展了自评,并向上级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一年来,财政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有序推进。按照常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常宁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常财绩〔2017〕81号)。2016年,市残联选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扶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就业培训等重点民生12项专项支出,以引入第三方的方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447.86万元。

2017年,市残联为了较好的完成残疾人事业工作发展,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范围,将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申报,并对上年已完成预算执行的专项资金继续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次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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