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疾控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疾控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疾控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疾控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宁市疾病预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在原常宁市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2005年由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指责。2018年1月经衡阳市、常宁市研究同意,机构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和危害。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病 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负责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监测干预危害健康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

6、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疾病预防控制。

二、机构设置

 1.常宁市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医疗门诊部、医保科、临床医技科、医保科、预防接种门诊部、办公室、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应急办、病媒生物科、后勤科、质量控制科、卫生监测科、职业卫生科、寄地慢科、检验科、财务科、扶贫办、性艾科、结防科、保卫科共二十一个科室。

2.常宁市疾控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疾控中心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常宁市疾控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4297.34万元比上年3029.66万元增加1267.68万元,增加41%,总支出4189.68万元比上年2919.2万元增加1270.48万元增加43%,与上年度差额说明: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及单位宫颈癌疫苗合作方拨入科研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4297.34万元,本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89万元,占总入的43%,事业收入127.19万元,占总收入的2%,其他收入2284.27万元,占总收入的55%。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189.6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支出188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住房保障支出为92.69万元,占总支出的2%,其他支出为2244.16万元,占总支出的5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5.89万元,比上年1389.28万元增加496.61万元,增加3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财政拨款支出为1885.89万元比上年1389.28万元增加496.61万元,增加35%,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8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比上年决算1389.28万元增加增加35%,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工资基数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85.89万元,其中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793.2万元,占财政拨款95%,住房保障支出92.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85.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27.74万元减少341.85万,减少16%,减少原因:本单位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完成非税收入,财政指标减少资金拨付。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885.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商品和服务支出14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2.29万元,比年初预算35.56万元减少23.27万元,减少65%,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年初预算15.21万元减少12.31万元,减少8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9万元经年初预算20.35元减少10.96万元,减少53%。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2.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3.22万元减少20.93万元减少63%,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22万元减少10.32,减少78%,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0万元减少10.61万元,减少53%。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我中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先审批,后安排。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47批次36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9.39元保有量5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度整体支出41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26万元,项目支出141.42万元,其他支出31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十二个,涉及项目支出141.42万元,结核项目支出33.51万元,计免项目支出22.88万元,防艾项目支出13.52万元,职业病防治支出1.38万元,地方病支出0.056元,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支出2.67万元,疾控项目支出13.47万元,水和环境卫生支出20.28万元,急性传染病防治支出0.26万元,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病防治支出33.4万元。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认真履行防病工作职能,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传染病疫情总体保持平稳,未出现大的传染病暴发流行,深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活动,以乡镇为单位接种率达90%以上,全市未发现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流脑等计免针对性疾病,计免针对疾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开展了结核病、艾滋病、麻风病等疾病防治工作。慢病、地方病防控成效稳步推进,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全面展开,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工作深入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21万元,增长199%,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更换了部分废旧办公设备,导致机关经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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