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部分 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调解立案和审理。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4个,内设仲裁庭、立案庭、财务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6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9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0.6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62.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6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62.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2.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仲裁事务基础建设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仲裁服装定制等方面;电子设备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监控设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6万元,上升112%。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7人,内容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无拟举办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1年整体支出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见附件


附件:预算公开表(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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