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内设10余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优抚股、救灾股、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等;局直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救助站、中心敬老院、园艺场、军休所、彩票销售管理站、福利公司、婚姻登记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葬事业管理处。其部门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管理实施意见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审批、报批、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救灾抗灾工作;及时掌握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下拨的保障金和市级保障金,并跟踪调查监督;负责城乡特困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和敬老院建设及管理。

(八)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九)按照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十)拟定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和年检工作;制订全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十四)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呈办市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老区经济开发工作,审核、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指导老区开发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研究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检查、监督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十九)指导全市民政队伍建设,并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干管范围内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本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草案拟定、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常宁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21723.56万元。比上年增长4.12%。总支出26261.51万元,比上年增长32.5%。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2172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33.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其他收入90.4万元,占总收入的0.42%。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26261.5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6140.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4%。非税收入拨款支出121.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6%。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1633.16万元,比上年增加4.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66.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4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6140.12万元,比上年增加57.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9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6140.12万元,比上年增加57.8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41.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7.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7%;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 其他支出555.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6140.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98.26万元增加24841.86万元,增长1913.4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15.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98.26万元减少182.32万元,减少14.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项目支出决算数24468.27万元,年初预算数0增加24468.27万元,其中主要加项目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抚恤经费,退役安置经费,社会福利经费,残疾人事业经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经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临时救助经费、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其他生活救助经费、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优抚医疗救助经费、扶贫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91万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加555.91万元,主要增加项目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经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115.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4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日常公用经费7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1.83万元,比年初预算50.8万元减少57.03%,比上年33.77万元减少35.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比年初预算4.8万元减少0.63%,比上年13.37万元减少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17.06万元,比年初预算46万元减少62.91%,比上年20.4万元减少16.3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政策,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78批次,185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9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9万元,比201557.42万元增加17.57万元,增长30.60%。主要原因是今年进行全市农村低保清查,地名普查等业务,职工下乡租车费用比较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