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其部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革命老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公室、机关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4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民间组织登记服务中心;8个正股级下属单位: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福利公司、白水岩园艺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福彩站、救助站。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46人,在职人数146人,其中:在岗人数146人;离退休人数7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62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9.9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3.83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致预算经费调减。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629.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4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3.83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629.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51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70.48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87.9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5.15%;其中,人员经费131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4.85%;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民政管理经费79万元,基本养老服务66万元,民政基本事务67万元,殡葬改革经费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76万元,下降17.43%。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减少,以致预算经费调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取消公务用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推进会议,人数230人,内容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推进,民政系统行业扶贫问题集中排查整改”会议租赁费18000元;拟召开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信息采集视频会议,人数56人,内容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信息采集视频”会议用餐费4000元;拟召开全市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议,人数148人,内容为“全市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议租赁费、用餐费96000元;拟召开禁止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整治行动会议,人数138人,内容为“禁止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整治行动”会议用餐费6400元;拟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及“七一”表彰大会”会议,人数148人,内容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及“七一”表彰大会”会议用餐费12000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4个,涉及金额242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242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1年整体支出162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99万元,项目支出24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242万元,其中:民政管理经费79万元,基本养老服务66万元,民政基本事务67万元,殡葬改革经费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1民政局公开表

2021年民政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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