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第二部分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15.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贯彻执行中央、省、衡阳市、常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与信息股、财务股、法规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药物政策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及科教股(无偿献血办公室)、爱国卫生工作股、保健与老龄健康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30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675人,在职人数4969人,其中:在岗人数4969人;离退休人数161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除了本级以外,还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本单位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常宁市人民医院、常宁市中医院、常宁市中心医院、常宁市红十字会、常宁市农村卫生工作协会、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宁市培元街道医疗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常宁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常宁市柏坊镇中心卫生院、常宁市荫田镇卫生院、常宁市罗桥镇中心卫生院、常宁市洋泉镇卫生院、常宁市官岭镇中心卫生院、常宁市新河镇卫生院、常宁市板桥镇卫生院、常宁市宜潭乡卫生院、常宁市三角塘卫生院、常宁市兰江乡卫生院、常宁市蓬塘乡卫生院、常宁市烟洲镇卫生院、常宁市盐湖镇卫生院、常宁市西岭镇卫生院、常宁市庙前镇卫生院、常宁市胜桥镇卫生院、常宁市大堡乡卫生院、常宁市江河乡卫生院、常宁市塔山瑶族乡卫生院、常宁市弥泉乡卫生院、常宁市天堂山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3097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38.6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57.5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13137.8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42.41%。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875.9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响应单位过紧日子号召以及单位人员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有所减少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 30976.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7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7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2.51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875.9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响应单位过紧日子号召以及单位人员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有所减少以致预算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7838.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7658.6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9%;其中,人员经费1705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24.9万元、津贴补贴1936.59万元、奖金1549.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50.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25.3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548.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93.55万元、住房公积金122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0万、维修(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224.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 %;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病媒防治和除四害经费61.8万元、军转干部生活补助4万元、计划生育管理实务5万元、卫生事业发展29.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一站式”门诊建设50万元、“中医夜市”经费3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1.28万元,比上年预算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2025年“三公”经费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649.7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90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231.77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417.97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办公家具用品类,价值为3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6个,涉及金额180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金额18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5年整体支出1783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8.61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180万元,其中:病媒防治和除四害经费61.8万元、军转干部生活补助4万元、计划生育管理实务5万元、卫生事业发展29.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一站式”门诊建设50万元、“中医夜市”经费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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