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监督督办;

(九)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十)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一)受理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十二)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三)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稽查股、学校与饮用水监督股、计划生育股、医疗卫生监督股、传染病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支出564.5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70.97万元,收支减少23.24%。主要原因:常宁市卫生健康局减拨了疫情防控支出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62万元,占66.53%;上级补助收入181.55万元,占32.16%;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4万元,占1.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支出5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15万元,占64.68%;项目支出199.42万元,占3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5.6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8.21万元,减少11.37%,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了49.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21万元,减少11.37%。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了49.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321.42万元,占85.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5万元,占9.22%;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占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在此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在此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424.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下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卫生健康支出科目下的事业单位医疗都安排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内。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在此科目内。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在此科目内。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4位编制在卫健局的统发人员安排在本单位上班,因此住房公积金的财政补贴部分安排在本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助学金、奖励金;公用经费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67.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67.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7万元,增加187.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期2天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及开展全市厂矿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6个、来宾276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各项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06万元,增长265.9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不足,我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分组下乡执法检查多,监督覆盖面广,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下乡伙食补助增加都要靠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再返还来保证。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69万元,用于召开常宁市厂矿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会议,会期3天,每天人数100人,内容为召开常宁市厂矿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整体支出5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2万元,项目支出199.4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199.42万元(新冠防治专项和卫生应急专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一年来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1、突出职业卫生监管、共享职业健康

我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4月份,我局按照“共享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的主题在帝煌大酒店主办了2021年常宁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24家厂矿企业280人参赛,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

全年继续全面推进职业监督工作,我市已有86家企业申报了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8697人,已进行职业健康体检7250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立案查处13家,警告13家,罚款30万元,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2、继续抓实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巩固打击非法行医成果。今年以来我局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执业监督、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等执法检查,查处了2例非法行医、3例医疗美容案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医、医疗美容行为;全年整治违规医疗机构40余起,罚款近23.5万元。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巩省卫”、“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抽检等重点工作,以“五小门店”卫生监督为重点,全面落实经营单位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力度,注重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检测、控烟和“防艾”工作,特别加强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检测、健康相关产品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一年来,对持证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使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继续对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美容美发业共218家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1000余人次,五病调离率100%;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31家,抽检样品31份,结果均合格。重点整治住宿、游泳场所卫生,责令改正25家,全年共计罚款14万余元。

4、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饮用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广大师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局进行了春秋两季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121所学校(含幼儿园),重点检查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井防护设施,管供水人员体检、水质监测情况、水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对部分学校存在水池清洗消毒不到位,消毒药品使用不规范及学校晨午检记录不全,学生因病缺勤回访未落实等问题责令改正,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防范了传染病的发生。

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普通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无自检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我局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帮助乡镇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达到A级标准,确保广大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

5、开展职业防治知识竞赛及执法案例评比我局在帝煌大酒店成功举办了2021年常宁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决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竞赛的成功举办得到了省卫健委、省监督局、衡阳市卫健委、衡阳市监督局、常宁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表扬和肯定。11月份我局对各股室完成执法案例进行随机抽取,共抽取了15份案卷邀请衡阳市卫计执法局专家进行评选,并给予讲评,对获得一等奖1例,二等奖2例,三等奖3例,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案件质量排名处与后三位的案件给予经济处罚;并将获得本次评比前2名的案卷,送到衡阳地区卫计执法案卷评查评比参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常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