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二)承担本镇农业、工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等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证、纠纷调解、仲裁、合同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林业发展规划,技术服务。负责水土资源、水利工程保护和开发、管护。负责农业机械推广管理工作。

(五)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劳动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六)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奖抚政策的落实到位。

(七)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八)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

(九)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联合办公、镇纪检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镇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70.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31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3万元,占36.84%。项目支出928.45万元,占63.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0.0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0.19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3万元,增长40.69%,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55万元,占47.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27万元,占1.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34万元,占4.74%;卫生健康(类)支出8.14万元,占0.56%;节能环保(类)支出14万元,占0.96%;城乡社区(类)支出20万元,占1.37%;农林水(类)支出573.9万元,占39.2%;交通运输(类)支出54万元,占3.6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6万元,占0.41%;住房保障(类)支出14.88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人员异动、高速项目等导致支出总额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无年初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无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34万元,无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无年初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4万元,无年初预算。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无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无年初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水利、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款)防灾救灾、农村公益事业、其他农业支出、防汛、其他水利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3.9万元,无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无年初预算。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无年初预算。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预算的72.98%,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少4.5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7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2.6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86万元,占24.51%。公务接待费决算5.73万元,占75.4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7.5%,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71.6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3个、接待人次9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41%。比上年减少95.69%,本年支出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1%。比上年减少95.69%,项目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95.69%。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镇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收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项目开支依据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按目标数量及质量按时完工,基本实现了项目设计功能,受益群体满意度高;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市第二水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取水口位于新河镇,水厂建在兰江乡,主要是为我市城区提供自来水供应及周边乡镇的农田灌溉用水。主要建设浯水管线桥及取水口道路。今年完成投资2100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72亿元,已完成城区环线主管、水厂厂内平整、进出道路及边坡支护建设和取水口至新河镇3.4公里道路路基、浯水管线桥桥墩工程。主体工程采用PPP模式,已完成招标工作,争取整个项目在2021年建成运营。

2、35千伏新洲变电站项目。该项目由国网衡阳供电公司投资870万元,经市规划局规划红线、国土部门测桩定位,选址在新河镇河洲村棉花皂组。征地面积2610平方米,站区主容量为10兆伏安,目前项目主题工程全部完成,开始向周边架设电网供电。

3、古典红木家具精装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培育本土企业常

宁市华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企业规模,新增古典红木精装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40亩,以高档木材加工和精品家具制作为主要内容。目前,该项目投入资金400万,完成征地开始厂房建设,并经发改局立项备案。

4、新河镇祁常高速公路项目,祁常高速在我镇总里程11240米,其中高速主线6240米,连接线5000米。沿线涉及5个行政村38个村民小组1017户,线内征地面积850.8亩,房屋拆迁47户。截止年底,我镇已完成全部的征地拆迁工作,有力的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及时建设,该工程有望在2021年全面竣工。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01万元,增长29.1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未支付,转移到本年度支付。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万元,用于召开计生、党建、扶贫等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计生、党建、扶贫等;开支培训费0.94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新农合等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新农合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绩效评价

公开表格_31301公开表格.XLS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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