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烟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烟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带领全镇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镇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6、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镇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8、组织和领导当地人民搞好商品生产,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9、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10、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内设处室 4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镇财政所和乡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3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37.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7.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37.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37.95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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