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

3、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4、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内设(1)、办公室,(2)、计财股,(3)、行政资产股,(4)、企业资产股,(5)、绩效考评股,(6)、政策法规股、(7)公车服务平台,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0.8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25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0.80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0.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0.8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0 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0.8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万元。公务接待费 4 万元,主要是根据我市车改要求,市公务用车平台正式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运行,单位人员增加较多,国有资产处置规范,接待省、市级单位人员增多。  3、政府采购情况 。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51(公车管理服务平台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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