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以及全市档案建设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档案行政管理,法制、业务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
    2、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逐步实行档案工作规划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股、法制股、档案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附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4.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32.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降低4.65%。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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