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招商引资。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执行国家的招商引资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调动内资、外资的积极性,来园区投资建设。
2、搞好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口山开发区利用财政项目拨款资金、招商引资资金等,建设好园区内的道路、排水排污管网、土地的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更好地招商引资创造条件。
3、执行国家的征地拆迁政策,为拆迁户搞好安置服务。
4、执行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安排,搞好突击中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为常宁市政府派出单位,副处级行政单位。编制人数35人,实有人数41人。内设机构7个,即 :党政办公室、财政局、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部。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33人。
二、水口山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水口山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46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85.3%。总支出46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85.3%。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461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3.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4613.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8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4.7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6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85.3%,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4.7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48.62万元,比上年增加6.24%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8.62万元的15.23%;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本年去支出的69.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7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448.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0.62万元增加556.6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20.6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项目支出决算数12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道路建设双园路工程与其他资源勘探支出的135项目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20.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3.44万元,占基本支出220.62万元的的87.68%,日常公用经费2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与年初预算7.5万持平,与上年7.5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比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持平,比上年3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持平,比上年4.5万元持平。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00批次,300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4.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6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4.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6%.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8万元,比上年13万元增加109.07%。主要原因人员调入,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一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水口山开发区坚持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从严控制支出,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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