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部分   常宁市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衡阳市纪委和中共常宁市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常宁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县监察工作;市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县(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党组织和县(市)级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及其他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管理监察对象对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5、按照中央和省、衡阳市、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6、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7、会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党组织关系在本市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对乡镇(街道)及市属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严格把关;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9、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10、承办衡阳市纪委、监委、常宁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6个,派驻机构13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到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宁市财务监察所、常宁市廉政教育中心。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42人,在职人数116人,其中:在岗人数116人;离退休人数1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53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0.6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6.7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3.2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84.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因为工资调级,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经费列支,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53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4.2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因为工资调级,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经费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53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15万元,占95.92%;住房保障支出62.28万元,占4.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7.06%;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94.%;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查办案件支出。其中:查办案件支出 45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人员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监管留置对象费用、办案设备购置和租用、涉案物品鉴定、处置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58万元,降低20.15%。原因是:将公车改革补贴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2020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虽然人员增加,但厉行节约开支;其二,规范支出,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6万元,拟召开12次会议;培训费预算3.5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无拟举办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50万元,主要完成常宁市人民法院张永勇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查办,上缴财政违纪违法资金上千万元,起到了很好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2021年整体支出153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63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办案项目经费4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常宁市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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