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和受委托起草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方面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2) 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协调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饮食、食品、副食的生产、营销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协调对全市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研究。

  5)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宗教印刷品和宗教用品等方面进行管理。

  6)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推动和指导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联系少数民族干部。

  8)组织和协调部门与民族地方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等;参与、指导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参与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和管理。

  9)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宜。

  10)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活动和生产自养;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11)指导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往来,宣传我国的宗教政策,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12)指导市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物保护等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民宗局为独立核算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0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常宁市民宗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民宗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51.3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94%。总支出51.30万余。比上年度增加31.94%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5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5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1.30万元比上年增加31.9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1.30万元,比上年增加31.94%,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1.30万元,比上年增加31.9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4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30万元的79.12%;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支出10.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30万元的20.8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51.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1.82万元增加22.66%。其中行政运行决算数40.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4.62万元增加17.24%;民族宗教工作项目支出决算数10.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20万元增加48.75%。主要项目:其中行政运行我局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对家庭和个人保障(五险一金)费用正常增加,民族宗教工作项目中今年工作任务和各项活动等都有所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0.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1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5.12万元,占基本支出40.59万元的86.52%,日常公用经费5.47万元,占基本支出40.59万元的13.48%。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19万元,比年初预算1万元减少81%,比上年0.58万元减少,67.2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 比年初预算1万元减少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0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批次,15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万元,比上年5.53万元增加35.62%。主要原因我局2016年调因为机构改革,搬离开原来的市委大院,搬到现在的政府大院,搬家费、结算了水电、物业管理、等一些杂费,再加上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等一方面费用支出,所以今年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我局认真履职,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市财政工作发展。.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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